今天是:

信息来源:天津市信用平台

案号 (2020)津0116执11568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帝丰拓展训练中心
企业法人姓名 王洋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156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帝丰拓展训练中心认可给付原告天津中和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63250元,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前给付3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33250元;二、上述款项如有一期逾期未给付,视为全部未付款均已到期,可以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别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382元,减半收取后为691元,由被告承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130
立案时间 20201115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