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来源:天津市信用平台

案号 (2015)辰执字第1592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鹏达建设集团(天津)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执行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辰民初字第183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见卷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发布时间 20161221
立案时间 20150727
已履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