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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津市信用平台

案号 (2019)津0111执136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张芝安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津北方证执字第2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贷款本金238万元,利息以及罚息462347.7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505
立案时间 20190327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