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津市海德堡联合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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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海德堡联合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1MA06CUWP88
法定代表人 黄丹妮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和平卫综罚〔2025〕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 4.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7/22
处罚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25/07/22 16:14:05
处罚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