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津市霓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霓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1MAD7Q3F53Y
法定代表人 金德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和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部分区域未设置感烟探测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3.2条第1项的规定、喷淋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4.0.5条第1项的规定、安全出口为推拉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6条的规定、疏散通道设有踏步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5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天津市霓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1
处罚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