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2794955107W
法定代表人 王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和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事实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泵房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7/16
处罚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