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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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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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2794955107W |
法定代表人 | 王倩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和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
违法事实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泵房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天津博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16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