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国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天津市信用平台

案号 (2021)津0116执3882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国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马少华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2668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给付原告社保费30756.31元,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422
立案时间 20210225
已履行部分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