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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宝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金宝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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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1673700554B |
法定代表人 | 王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和平〕文综罚字〔2025〕01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9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