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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篇】“老赖”不还款 逃债换来拒执罪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2

安徽芜湖的许某住别墅,开豪车,账户年入2000多万元,却拖欠建材货款久久不还;安徽黄山的张某偷偷卖了宅基地,通过现金交易逃避法院执行。8月15日,这两名失信被执行人自以为能够逃避法院执行,结果都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许某经营的建筑劳务公司因与芜湖某建材公司发生货款纠纷,经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许某的建筑劳务公司要支付货款1316.72万元及相应违约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许某的账户和资产却都“清零”了。经过调查,法院发现,许某在其老家无为县拥有自建豪华别墅一幢,还拥有古斯特、路虎揽胜汽车各一辆,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许某的建筑劳务公司账户自2014年10月~2015年7月,共计收入2700余万元,但无一笔款项用于履行法院的判决。许某违反财务规定授意其名下公司向他人转移资金。执行人员曾在芜湖某工地找到许某,但欲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时,因工地民工阻挠而未果。此后,许某未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

2017年3月16日,镜湖区法院发函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许某涉嫌拒执罪进行立案侦查。经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许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许某归案后因慑于法律威严,与申请执行人芜湖某建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现已分期偿还了1200万元,芜湖某建材公司对许某的行为表示谅解。8月3日,镜湖区法院综合被告人许某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无独有偶。黄山市的张某接连欠下三笔债,不仅不急着凑钱还,还偷卖宅基地,转移资产。

据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至2017年1月,张某拖欠姚某劳务费5.5万元不付;2014年12月,被告人张某向童某借款15万元,计划5年还清,每年还3万元,却分文不还;2017年3月,被告人张某找程某借款5.75万元,姚某为他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定还款,姚某替他还款,后向张某追偿未果。2016年~2017年,姚某、童某分别将张某诉至徽州区法院要求其还款,均获法院支持。

2017年4月~8月,涉及张某的上述3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张某仅支付1.6万元后,就拒不履行义务。经调查,张某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与张某多次沟通,告知他如果名下有新的财产,必须及时向法院报告,优先清偿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同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2017年9月,张某私自将其名下宅基地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为逃避执行,特意约定现金交易,并将35万元全部用作他途,并未还款。法院从申请人处得知张某买卖宅基地的线索,先后两次找张某调查核实,但他矢口否认,对财产变动情况向法院作虚假陈述,逃避执行。

徽州区法院将张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6月8日,张某在江西上饶市一宾馆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刑事拘留。开庭前,张某亲属代其履行了还款义务。8月14日,徽州区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文章关键字: 许某 张某 法院 货款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