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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120万豪车卖28万?这不是馅饼 是“老赖”跨省倒卖涉案车

来源 :央视新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16

老赖欠钱,要么是找不到人了,要么是偷偷转移财产,这就造成了执行难。陕西一老赖欠了汽车服务公司18万余元,法院虽然查到他名下有一辆价值百万元的豪车,但车辆却始终找不到。日前,湖南交警向陕西法院方面提供了一个线索,这辆消失的豪车在湖南岳阳出现了。

7月19日,在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陕西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终于见到了他们追查已久的涉案车辆,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法官现场发现,车辆现在的控制者并不是“老赖”贾玉,而是案外人范某。范某称,他是在2017年8月,从山东购买的这辆车。

范某:这个公司说别人欠他们钱,没钱还,就拿这辆车处理,车况没问题,我就以28.5万买下来了。

百万豪车低价转让,贪图便宜的范某没多做考虑,就签订了买卖合同。法官告知范某,这是一辆追逃车,对方提供给范某的车辆资料,经法院鉴定是伪造的。当法官向范某出示执行裁定书时,更让范某吃了一惊。

范某:贾玉是男的?

法官:对,贾玉就是男的。你那上面是女的吗?

范某:女的呀!

范某说他买车时并未见到车主贾玉本人,负责和范某交易的管某只给他看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位自称是车主贾玉的女子,一边在转让手续上签字,一边解释说她人在国外,由于急需用钱,委托管某出让车辆。

范某:管某说是这个女的,车主是她,贾玉,然后就给了我这份合同。

而这辆车真正的主人贾玉,是名男性。2013年7月,贾玉通过西安一家汽车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购买了这辆120万元的宝马车。前几个月还按期还款,后来逾期次数逐渐增多,到2016年底,再也联系不上贾玉。按照协议,由汽车担保公司替贾玉承担还款责任。2017年12月,这家公司将贾玉诉至法院,要求偿还18万余元的垫付款,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予以支持。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组执行员 庞刚:从2016年的12月份申请人就找不到贾玉了,后来法院了解到贾玉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于看守所。所以我们将贾某的涉案车辆信息进行了查封,但是还是不能找到车辆的下落。

电话采访:车不是在你名下吗?

被执行人 贾玉:我不知道,它是在我名下,但是我跟别人借了一笔钱,借完钱以后,我就入狱了,最后我也不清楚车去哪儿了。

原来,2016年3月,贾玉在延安因为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入狱前,贾玉将车辆抵债给了别人。莲湖区人民法院将对涉案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将拍卖所得发还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范某并不是从车辆权属人贾玉手中购买的车辆,所以范某的购车合同无效。目前,范某以刑事欺诈罪向湖南警方报案,警方正在对涉案车辆跨省违法倒卖的途径进行追查。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组组长 曹青元:提醒像范某这些进行二手车买卖的人,莫图小便宜,本案120万的车28万买,可能不可能?如果买车尽量去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去买,尽量手续齐全。

警法联动 跨省扣押“老赖”豪车

类似的人车消失、恶意逃债者,有哪些惯用伎俩?法院警方又是如何联合打击,打破执行难的困局的?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执组组长 曹青元:像他们这种恶意的逃债者大部分通过贷款购的是豪车,然后将GPS去掉。比如在陕西某公司买的车,他可能在异地进行倒卖。过去人民法院在执法当中,这一类案件,由于人民法院没有侦查权,如果被执行人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银行存款,这种案件只剩下终本,按俗话讲就是“死案”,无法再继续执行了。

2016年,陕西省高院与陕西省交警总队联手打击“老赖”涉案车辆,但主要还是省内行动。从2018年起,全国警法联动力度加大,借助全国警法联动一盘棋,法院跨省行动越来越高效。7月28日,在河北任丘,陕西的法院再次出击,将这家汽车服务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另一辆车成功拦截并扣押。

在这家汽车服务公司的逾期名单上,记者发现恶意逾期者有二十多名,他们帮老赖们垫付的逾期资金达三四百万元,目前公司已处于停摆状态。

案件申请人 西安某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 晋某:7月份外省找回来的有两辆,这个效率非常高了,真的。法院跟交警队整个联了以后明显效果好一些,因为不管车在哪里出现,交警队首先就会发现,告诉法院,这样去扣车效果就会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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