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出台10条意见 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 :新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3

司法不规范问题,影响的不仅是司法办案质量,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透支。近日,河南省检察院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管理,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意见》共10条,分别从“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围绕主责主业,以规范监督促双赢多赢共赢;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树公信;依托信息技术,破解规范司法难题;注重建章立制,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重视“三化”建设,持续提升规范司法能力;坚持严管厚爱,对不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追究问责;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10个方面对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司法办案中做到“四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牢牢把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这一基本途径。牢固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始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并重。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明司法纪律,坚持规范司法与正风肃纪相结合,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检,根除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为深化规范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意见》强调,要围绕主责主业,以规范监督促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社会提供适应新时代需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正确把握各类监督的适用条件、方式方法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的适用。严把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关、取证关、起诉关、出庭关、撤诉关,严格规范诉前程序,以规范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坚决有力,又要杜绝指标化、运动化、标准不一等问题,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办案规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树公信。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升级完善和全面应用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健全检察开放日活动机制,依托“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和检察服务大厅,方便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利用新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公开案件信息,倒逼案件规范办理。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理清事实认定、阐明适法依据、讲透法理情理,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建立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研讨,构建“亲”“清”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意见》还明确指出,要依托信息技术,破解规范司法难题。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加强“三远一网”建设,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智慧化建设和应用,开发类案推送、结果比对、数据分析、办案瑕疵提示等功能,以软件硬制约倒逼规范司法。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业务监管深度融合,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力推动案件信息智能采集、监管问题智能识别、分析成果智能加工、办案质量智能判断、办案效果智能评价,打造检察业务智慧管理体系。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积极配合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水分”问题。

《意见》还就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对不规范司法行为问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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