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 :泸州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2-07

日前,泸州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经济社会中的诚信热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突出问题,泸州市集中开展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拳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造谣传谣不良行为、医疗器械“线上线下”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拖欠工资、骗取社会保险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0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分别是: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国家考试作弊专项治理行动、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金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其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依规惩戒、通报一批开办电话卡、银行卡失信人员和违规单位(机构),联合治理一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电话用户和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组织者,并将其纳入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打击网络造谣传谣不良行为;开展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线上线下”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销售或使用未经注册(备案)、不合格、过期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季度发布拖欠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开展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联合多部门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加大液体危险化学品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执行标准不到位的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力的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开展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行动,对单位和个人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案单位和个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泸州市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贷款申请、招投标等领域的限制力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对全市210余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等纳入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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