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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失信行为“亮剑”
来源 :西安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1
数据
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
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在飞机上寻衅滋事、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这些长期以来为人们深恶痛绝的行为,将面临“寸步难行”的处罚。
7月2日,123名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和381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新增入“信用中国网站”最新公示的名单上。“干得漂亮!就是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网友的评论,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心声。
山西对严重环保违法失信企业实行市场禁入制度;辽宁将对30%以上新引进项目进行抽查,严厉惩治政府失信行为;陕西建立“黑名单”制度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近期,各地纷纷出台措施,向失信行为“亮剑”。
诚信,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基因,也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2000多年前,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然而,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熟人社会”逐渐瓦解,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经济社会交往常常在陌生地、陌生人之间进行,对全社会诚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环境污染、电信诈骗、偷逃税款、虚假广告、新官不理旧账……很多百姓诟病的“痛点”,根源都指向诚信缺失。
“诚信缺失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说,在一个市场信用缺失的社会,正常的投融资和贸易被干扰,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受损,企业和市场健康发展都将受到巨大危害。
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类市场主体对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的需求空前高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诚信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诚信建设在各个领域不断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逐步呈现,“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势头初步形成——
在法院执行领域,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9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1160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票441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6.5万人次,254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
在税收征管领域,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9341件,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10.4万户次,共限制6872户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6936户参与政府采购,限制6869户获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共有1170户“黑名单”当事人因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在电子商务领域,发布三批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黑名单”,共计987家企业,并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地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转化为建设诚信中国的强劲动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