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来源 :洛阳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2

近日,洛阳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聚焦洛阳都市圈建设,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根据《洛阳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减少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受理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直接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该负责人介绍,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按要求提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

  根据部署,洛阳市将在办理量较大、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事项,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率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洛阳市将探索失信惩戒模式,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引导失信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形成社会信用建设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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