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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申报“最多跑一次” 预审通过后 申请人仅需去审批窗口进行材料确认即可
来源 :天津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4
■ 新一期居住证积分办理过程中实现了“网上预审、现场交件、一次办结”。
■ 申请材料由17项减少到11项,申请表单精简50%。
■ 将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条件调整为“申请人在津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对申请人提交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区分本地和异地发证。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围绕解决办事难点、堵点,积极推行网络预审,着力精简办事要件,不断完善政策机制,在刚刚启动的2018年第二期积分落户受理工作中,率先实现了群众申报“最多跑一次”。
推行网络预审,实现在线受理。为切实方便申请人办理业务,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这个关键问题,积分中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推进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在新一期居住证积分办理过程中实现了“网上预审、现场交件、一次办结”。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以在受理期内,24小时全天候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联办系统进行信息注册、分数自测,并在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积分联办部门接到申请后最多3个工作日完成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仅需要往审批窗口“跑一次”进行材料确认,便可完成全部申报工作,极大简化了群众办事程序,大幅提高受理效率。
大幅精简要件,提高服务效能。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负担,本着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对申报要件做了大幅精简,人力社保部门申请材料由17项减少到11项,申请表单精简50%。只要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信息,就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同时,窗口服务亮明办事流程、亮明党员身份、亮出服务承诺,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后补的要求,努力以微笑服务、高效服务、阳光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优化完善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社会保险和职业资格等问题,本期积分受理工作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参保条件。将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条件调整为“申请人在津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二是取消异地证书复核程序。对申请人提交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区分本地和异地发证,凡可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确认登记信息的,均无需进行复核,提高了积分政策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