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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津市信用平台

案号 (2017)津0116执267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天津澳斯乳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陈文乐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津0116民初30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履行本院(2017)津0116民初30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于2017年3月12日前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价款858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973元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70719
立案时间 20170421
已履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