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优跃致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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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和平区教育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优跃致学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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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1MA06WN6C6H |
法定代表人 | 孟庆芬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和教罚字〔2023〕第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违法行为 |
违法事实 | 经本局查证:你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不含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但你擅自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对当事人处1.警告;2.违法所得2倍罚款4000元上缴财政 |
罚款金额(万元) | 0.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5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