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

来源 :宁河政务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6-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八条”,进一步优化企业家创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延续2017年“双万双服”活动服务平台、工作机制和帮扶体系的基础上,以“马上就办”的态度为企业家办实事、解难题,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开展两个专项行动

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村霸、行霸、市霸及宗族恶势力在企业建设发展或市场竞争过程中,危害企业发展及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工程招标、基础工程建设中滋生的黑恶势力,侵犯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强制措施等方面;加强对涉及企业家财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

二、完善企业申诉途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忠实履行合同约定,对于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全区重大项目中涉及上述现象的,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为企业家提供明确补偿依据。完善企业家申诉途径,明确任务分工,满足企业合理诉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企业在融资、生产、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对待,审慎处理,除法律规定外,不以犯罪论处。

三、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制度,促进企业家诚信经营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找准“谁来审”“怎么审”“审什么”的工作定位,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尽快落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两个制度,结合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宁河区企业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升级,推动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宁河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五年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把创新驱动作为优先战略,实施自主创新和科技招商双轮驱动。推动企业“产学研用”相结合,打造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支持企业开展联合创新和重大专项(工程)攻关,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并获得市级相关支持的,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区级财政资金奖励;承担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按照国补资金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区级财政资金奖励;承担天津市重点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按照市补资金2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区级财政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家在科研、技术创新发挥人才作用方面争先创优。

五、完善金融政策,扩大“宁信通”信用贷款规模

落实《关于支持我区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津宁河政办发〔2017〕39号),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对完成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企业,当年度落实资金扶持政策,加快我区企业上市融资发展。支持银行机构开发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特色产品,不断创新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扩大“宁信通”信用贷款规模,对有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分类整理,统筹组织区内金融机构专场对接,一企一策拟定融资计划,帮助企业落实融资需求。

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规范审批事项

坚持“马上就办”,实行承诺办结制度。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全面清理企业办事申请条件和各类证明,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收费行为,最大程度为企业松绑减负。

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盯紧项目开展帮扶

对纳入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及产业项目,要建立和细化四项机制。建立健全投资计划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宁河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指挥部例会制度,成立宁河区重大前期项目指挥部,实施旬调度、月总结、季点评,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制度,充分整合督查资源,切实发挥督查部门作用,督促项目建设,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实行“项目长制”,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目标责任、沟通协调和督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针对大项目要提供“保姆式”服务。

八、建立联席协调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继续深化“双万双服”活动,实施“服务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区内重点企业搞好服务,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突出问题,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企业家联系机制,主动加强与企业家的密切联系,及时、全面掌握企业家的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工商联及企业家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关注、认真办理,建立处理结果反馈机制,每季通报情况。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相关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的意见,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广大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服务企业举报制度,区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庸懒散浮拖”行为,一经查实,坚决追责问责、决不姑息。

九、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培育优秀企业家

加强对企业家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区委、区政府每年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十名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先进典型,每名企业家奖励10万元。强化企业家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津宁党办发〔2017〕50号),将企业家培训纳入全区人才培训计划,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培训考察,参加高校和商学院等高级研修班。支持民营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并享受相应政策;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和专业培训机构,来我区举办报告会、专题讲座和管理咨询,帮助企业家分析形势、更新观念、提升理念,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依托各协会和企业联合会,举办“企业家论坛”和“经济沙龙”,搭建企业交流平台。

十、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家创业热情

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企业家比例,鼓励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全区有关重要会议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强化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去行政化”步伐。落实《宁河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设立每年1000万元规模的人才发展基金,对三个层次人才给予相应标准的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职称评定等政策。用三年时间培养100名拔尖人才、1000名骨干人才。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各类人才称号、为本区做出突出贡献、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取得科研成果的给予奖励。制定年度财税贡献企业表彰实施方案,对年度贡献三十强企业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企业干劲,做强做大区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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