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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四书同达”机制的实施方案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3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以及《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 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诚信〔2022〕3 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服务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和平区创新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告知、合规建议“四书同达” 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四书同达”实施主体
和平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 法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单位”)。
二、“四书同达”实施对象
接受行政处罚且相关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及其系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公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包括通过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三、实施方式
按照“谁处罚、谁提示”原则,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在以普通程序作出对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含仅警告或通报批评两种不公示的处罚类别)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书》、《行政修复流程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详见附件 1—3)。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修复流程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需履行的义务、违法行为整改建议、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并将送达情况计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4)。
(二)强化修复机制。对于确已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作出信用承诺、处罚信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已满足修复条件且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的行政相对人,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行政处罚部门,根据“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和有关要件要求,为其提供便利服务,最大限度降低行政相对人修复成本。
(三)强化协同联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行政处 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服务工作,推动解决“四书同达”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不断提升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 提示书的发放统计和效果跟踪,及时收集掌握和解决推广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处罚和信 用修复“四书同达”机制重要作用,结合部门职能和执法职责,实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前移,主动提示和服务有主观信 用修复意愿的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其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恢复正常经营和发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行政处罚部门 执法人员信用修复培训,进一步明确开展“四书同达”的目的意义、告知流程。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知信用修复的政策依据和公示 截止时间,指导行政处罚当事人知晓“信用中国”网站线上修复途径、提交修复申请所需材料等内容,协助解决修复中的相关问题。
(三)实施跟踪问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告知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衔接,通过多种方式向存量行政处罚案件所涉及的经营 主体告知相关政策。区发展改革委随机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抽查,并建立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通报机制,确保“四书同达” 制度应用成效。
附件:1.《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书》(模板)
2.《行政修复流程告知书》
3.《行政合规建议书》(模板)
4.《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台账》(模板)
附件 1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书(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下达的 (处罚决定书文号),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特殊行政处罚,所属领域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仅特殊行政 处罚需注明所属领域)。根据《和平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四书送达”机制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和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 年。公示期内可能会对你单位造成一定影响。3 年公示期届满后,相关处罚信息自动停止公示。
2.你单位在完全履行行政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全部违法行为前提下,可于最短公示期3 个月后申请信用修复,提前终止公示该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3 个月,最长公示期为3 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 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1 年)。
3.具体修复流程请登录(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点击首页右侧的“信用修复”按钮,在新页面点击“流程指引”,按照相关步骤提交相关材料免费申请信用修复;如符合要求,7 个工作日内将完成修复,相关处罚信息将提前终止公示。可通过查询码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修复进度。
执法机关咨询电话:022--
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2--63002659
行政合规建议书(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年 月 日,我(委)局就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为避免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特向你单位提出如下行政合规建议:
一、
二、
三、
天津市和平区 XXXX 委(局)
2024 年 月 日
附件 4
信用修复提示书送达台账
单位: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用修复 提示书编号 |
行政处罚信息 可修复时间 |
信用修复提示书送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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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时间 送达方式 |
送达人 |
签收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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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 XXXX 委(局)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