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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04
各成员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和平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6月4日
天津市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任务要求,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和平。
二、主要目标
2024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1%,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达标比例满足国家考核要求,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把蓝天保卫战作为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以PM2.5控制为主线,坚持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协同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1. 开展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实施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监管,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开展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抽测,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并依法查处。落实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要求。
2.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查治理。持续实施臭氧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合理安排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业实施季节性调控。
3. 提升面源管控水平。加强扬尘渣土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对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确保安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设施并与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联网。持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和堆场扬尘、裸地管控治理。按照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0%要求,加快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加强露天焚烧管控,按照“以克论净”考核要求加强道路机扫水洗作业。
4. 开展生活源综合治理。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持续抓好油烟污染治理,依法查处油烟超标排放问题。持续督促指导信访投诉量大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恶臭异味治理方案。对投诉集中的重点企业组织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执法检查,定期监督餐饮企业落实餐饮油烟装置清洗。加强噪声污染管控,按要求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噪声源影响摸排,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及交通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安静小区创建及维护。
5.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提升预测预报能力,加强与周边区域的联防联控,以及空气质量数据分析研判。落实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要求,结合排污许可信息,对区内涉气企业进行动态排查,做到涉气企业产污设施应纳尽纳。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监管。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运输车辆、作业机械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专项检查。完善重污染应急响应货车白名单制度。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突出“人水和谐”,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一河一策”治理重点河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保持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快创建美丽河湖。
6. 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开展合流制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常态化开展雨污串接混接点改造。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汛前管网清掏。加强沿街底商乱泼乱倒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厨余垃圾整治,加强洗车污水、餐饮泔水等进入雨水管网巡查检查,常态化开展沿街雨水井内倾倒物排查与整治。强化初期雨水管控,确保非汛期雨水排口不排水,及时清运雨水泵站积存污泥,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收集初期雨水调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降低城市河道汛期污染强度。
7. 持续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加强医疗机构污水监管,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配置齐全、运转正常。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按照分级审批权限做好设置审批,完成7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互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防止新增污染土壤,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8. 强化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增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督促全面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
9. 强化风险防范。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状况调查全覆盖,实施分级评审。动态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管控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和开发建设,分批分阶段推动优先监管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创新管控治理实践,稳妥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取得施工许可的修复工程项目并入建筑工程管理,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10. 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持续推动全域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充分发掘“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推动落实《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任务,探索开展试点示范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美丽和平建设的关键时期,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和平凝聚共识、协同发力。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坚决扛起美丽和平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攻坚机制,确定处级负责人、科级联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具体工作,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度,紧盯攻坚进度和效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发现、解决推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进度滞后、效果达不到预期等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调度台账,加强调度分析和督办提醒。坚持每周调度空气质量数据、污染排放以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调度重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重点打击涉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统筹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以考促干,推动任务落实。
附件:1. 2024年各街道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2.2024年各断面水质目标
3.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
附件1
2024年各街道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各街道办事处 |
2024年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小白楼街 |
36 |
劝业场街 |
36 |
南市街 |
36 |
南营门街 |
36 |
五大道街 |
36 |
新兴街 |
36 |
附件2
2024年各断面水质目标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属河流 |
2024年 考核目标 |
1 |
海津大桥 |
海河 |
Ⅲ |
2 |
聂公桥 |
津河 |
Ⅲ |
3 |
八里台 |
津河 |
Ⅲ |
4 |
解放桥 |
海河 |
Ⅲ |
5 |
光明桥 |
海河 |
Ⅲ |
附件3
2024年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
序号 |
专项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深化结构调整推进绿色低碳 升级
|
调整能 源结构 推进减 污降碳 |
加强锅炉 污染排放 监管 |
持续排查锅炉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使用情况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2 |
调整运输结构 |
公共领域新 能源车推广 |
环卫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引导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开发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预拌混凝土车等。 |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建设委 公安和平分局 |
持续推进 |
|
3 |
各级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和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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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推动 污染源协同治理 |
持续推 动工业源深度 治理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 替代 |
严格控制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5 |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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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等指标进行检验。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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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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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实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要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加大检查检测力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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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积极推动 污染源协同治理 |
深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
持续开展 路检路查 |
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为重点开展路检路查,全年拦检不少于1600辆次。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和平支队 |
2024年12月 |
10 |
持续开展 入户监管 |
对重点企业等开展入户检查,重点检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车和遥测超标率较高的车型。和平区全年抽检不少于200辆次。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和平支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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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超标车管控机制 |
3月底前完成用车大户清单更新。严格落实大户制管理规定。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和平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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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排放检验 机构监管
|
开展检测数据核查工作,重点核查首检超标车、路检超标车、外埠车辆、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和“黑名单”内车辆。全年对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外埠柴油车、首检超标车复核率不低于85%。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和平支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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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快老旧车 报废淘汰 |
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和邮政车。 |
区城市管理委 市邮政管理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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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 |
交管和平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和平分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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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积极推动 污染源协同治理 |
深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
提高道路 通行效率 |
结合我市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出行品质“十项攻坚”行动,全力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 |
公安和平分局 |
持续推进 |
16 |
强化执法检查和排放检测 |
按年度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专项检查,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检验,比例不得低于20%,数量不少于500台次。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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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淘汰老旧 工程机械 |
落实全市摸底排查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工作要求,并更新台账。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
区生态环境局 交管和平支队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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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成品油 监督管理 |
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和平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市场监管局 交管和平支队 区应急局 区税务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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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提升面源管控水平 |
扬尘渣土 污染管控 |
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行动。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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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积极推动 污染源协同治理 |
持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堆场扬尘、裸地管控。 |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建设委 交管和平支队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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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按照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30%要求,加快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 |
区住房建设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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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持续开展道路“以克论净”工作,组织开展道路科学扫保落实情况检查,定期通报结果。 |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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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展生活源综合治理 |
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
|
完成餐饮油烟企业清单更新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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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持续抓好油烟污染治理,依法查处油烟超标排放问题。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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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长效 机制 |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完善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深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和平分局 区住房建设委 交管和平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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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展声功能区自动监测及夜间达标率考核 |
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完成全市下达的声环境功能区年度夜间达标率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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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强宁静小区创建及维护 |
全面加强宁静小区创建及维护工作,年度新增宁静小区数量不少于1个。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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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重污染天气应对 |
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 制 |
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 |
结合排污许可信息,对本辖区涉气企业进行动态排查,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产污设施应纳尽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29 |
完善大气环境管理 体系 |
加强监 管能力 建设 |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
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街镇全覆盖,研究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街道站点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30 |
加大执法力度 |
- |
加大执法力度 |
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数据弄虚作假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和平分局 |
持续推进 |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海河水污染防治 |
合流制、雨污串混接改造 |
完成对振河里、兴河里、规划里等20余处老化、损坏里巷排水设施的维修改造,改造排水管网6公里。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4年12月 |
2 |
动态排查治理雨污混接串接点,完成71处未改造混接点位的改 造,改造排水管道0.1公里,检雨井10座。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4年12月 |
||
3 |
强化雨水管网(井)清掏 |
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完成14公里重点区域市政 道路排水管网清淤疏通,掏挖各型检雨井1200余座。 |
区住房建设委 |
2024年12月 |
|
4 |
严格水生 态环境监 管 |
加大沿街底商 乱泼乱倒执法 监管与整治力度 |
加强沿街底商乱泼乱倒监管。开展餐饮单位厨余垃圾专项整治。强化洗车污水、餐饮泔水等进入雨水管网巡查检查,常态化开展沿街雨水井内倾倒物排查与整治。 |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建设委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 |
2024年12月 |
5 |
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
按照《天津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完成70%的整治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建设委 |
2024年12月 |
|
6 |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 |
加大对区域河道入河排口和雨水泵站的巡查检查,汛期对污染问题隐患较为突出的区域加强水质监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7 |
重点排放源专项执法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有关涉水单位加强检查和执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8 |
强化城镇 污染治理 |
规范道路清扫 |
建立道路规范清扫长效管控机制。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禁止将路面垃圾清扫入雨水井。道路湿法机扫作业产生的废水,禁止排入雨水井、河道。 |
区城市管理委 |
长期坚持 |
9 |
加强上下游协同治理 |
加强跨界河流水生态保护 |
建立完善与上下游地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污染协同治理与保护力度。 |
区住房建设委 |
长期坚持 |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
|
类别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强化源头 防控,严格 防范新增 土壤污染 |
重点企业土壤 污染防治 |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做好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法定义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3月 |
2 |
强化土壤 污染风险 管控 |
保障重点建设用地 安全利用 |
落实土壤调查评估等报告分级评审机制,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
2024年12月 |
3 |
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4 |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抽查抽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5 |
强化信息共享和 联动监管 |
公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评审通过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6 |
实施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 |
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全部实施风险管控。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7 |
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协同防治 |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8 |
推进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9 |
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 |
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创建数量不少于40个。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 |
|
10 |
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 |
推动落实《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要求。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
|
11 |
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2月 |
||
12 |
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
提升巩固地下水 水质 |
落实区域、“双源”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方案,分类实施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确保达到国家“十四五”考核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