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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29

成员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231229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五个重大关系”的核心要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稳定保持10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稳定。

、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坚持把蓝天保卫战作为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以PM2.5控制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坚持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多源同治,强化区域协同、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大幅减少污染排放。重点开展以下4项工作。

1.巩固清洁取暖成果。持续加强散煤治理,严防散煤复烧。紧盯全区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对重点企业燃气锅炉排放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完善区级大气污染问题协调联动机制,对存在典型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强化扬尘管控力度,加强对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强化道路科学扫保,对重点道路持续实施“以克论净”考核。疏堵结合严防露天焚烧,常态化开展巡检排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3.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问题。着力开展百姓身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程。持续抓好油烟污染排查治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清洗维护及时到位。依法查处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异味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各类噪声治理,对敏感居民集中区夜间施工、社会噪声、交通噪声等进行管控,有效改善声环境。

4.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各成员单位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及时对各类大气污染问题进行调度处置。实施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科学削减污染峰值。严格落实《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突出“人水和谐”,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一河一策”治理重点河流,稳定保持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100%,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创建美丽河湖。重点开展以下4项工作。

5.加强入河污染源排查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2023年底前完成津河、海河18个排污口排查溯源,以及3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并开展动态排查整治,形成入河排口监管长效机制。

6.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严格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返黑返臭。对由于汛期较大规模降水等突发事件导致的水体水质波动,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出现黑臭水体。

7.强化雨污排水系统管理维护。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做好汛期前入河雨水管网清掏,实现汛期河道污染强度逐步下降。强化排水管控,规范管理洗车、夜市、餐饮等生产经营性单位沿街商业排水行为,持续加大对乱泼乱倒违法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持续推进雨污管网串接、混接改造,动态排查治理雨污混接串接点。

8.强化涉水企业执法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医疗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有效监管污染源达标排放;对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智能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沿河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推动规范处理工程废水,发现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坚持源头防控、风险防范“两个并重”,防止新增污染土壤,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开展以下2项工作。

9.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结合和平区实际,落实我市地下水水质巩固或提升行动。

10.确保建设用地环境安全。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实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扩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保持定力、接续奋斗,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海,努力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成效。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发现、解决推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进度滞后、效果达不到预期等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按要求见效。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组织推动本领域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要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行政区划交界处发现的需开展联合执法的环境违法案件,落实一地“吹哨”、另外两地“报到”工作机制,在重点时期开展联动执法。

(四)强化攻坚调度机制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督办,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件,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因攻坚措施推进不力、敷衍应对、不作为不担当等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主要

        目标

  2.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重点

            工程

 

 

 

 

 


附件1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主要目标

序号

类别

具体目标

2023

2024

2025

1

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39

38

37

2

优良天数比率(%

68.2

70

72.6

3

重污染天数(天)

6

4

4

4

考核断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5

劣于V类水体比例(%)

0

0

0

6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0

 

 


附件2

 

和平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重点工程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2023

2024

2025

一、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

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

坚持散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个别用户、商业散煤治理,指导巩固禁燃区内散煤治理成果。组织开展禁燃区生态环境执法管理。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推进

2

有序推进地热供暖等清洁能源替代。巩固“煤改燃”成果,紧盯全区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对重点企业燃气锅炉排放情况进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推进

3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

完善配套工程攻坚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对存在典型污染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区蓝天办

推进

推进

推进

4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

加强建筑、公路、道桥、水利、园林绿化等施工工程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对于扬尘治理不到位、屡查屡犯的建设项目坚决处罚

住房建设委

推进

推进

推进

5

开展渣土运输合法合规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抛洒滴漏、车轮带泥、车体不洁和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问题。

住房建设委

生态环境局

和平交警支队

推进

推进

推进

6

对重点道路持续实施“以克论净”考核,到2023年底达标率不低于75%,到2025年底达标率达到78%以上。

城市管理委

推进

推进

推进

7

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到2025年底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

城市管理委

推进

推进

完成

8

严禁露天焚烧落叶、祭祀品、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迅速处置。

城市管理委

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推进

9

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管控

严厉打击移动源超标排放问题。以轻型柴油货车、老旧柴油货车和夜间渣土运输车辆为重点加密频次开展路检路查。对重点路段进行加密布点,坚决处罚“冒黑烟”车辆。

区生态环境局

和平交警支队

推进

推进

推进

10

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污染问题

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环境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统筹扬尘、噪音、异味问题协同处置。

住房建设委

生态环境局

城市管理委

推进

推进

推进

11

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动态更新餐饮服务项目清单,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全覆盖,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项目油烟超标排放问题,持续巩固全市域禁止露天烧烤工作成果。

各街道办事处

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

推进

推进

12

开展各类噪声治理,对敏感居民集中区夜间施工、社会噪声、交通噪声进行管控,有效改善声环境。

和平交警支队

城市管理委

住房建设委

生态环境局

公安和平分

推进

推进

推进

13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行印刷、涂装等行业错峰生产和建筑施工项目协商减排机制。

生态环境局

住房建设委

推进

推进

推进

14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当发布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预警时,区蓝天办立即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应对工作,实行日调度机制。全力避免轻-中度污染天恶化为重度污染天,确保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

区蓝天办

推进

推进

推进

15

紧盯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和市级问题调度系统等平台,及时发现各类涉气问题,第一时间调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区蓝天办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推进

16

实施大气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力压减污染排放,科学削减污染峰值。

区蓝天办

完成

——

——

17

严格落实《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和平分

推进

推进

推进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8

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查整治

2023年底前完成津河、海河18个排污口排查溯源,以及30%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

19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工作,并开展动态排查整治,形成入河排口监管长效机制。

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完成

20

针对新排查的雨水干管雨污混接问题,将新增的雨污混接点位纳入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加快落实整改。

住房建设委

推进

推进

完成

21

针对老旧小区没有独立雨水系统汛期合流雨污水强排入河及老旧串接等问题,因地制宜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治理。

住房建设委

推进

推进

完成

22

针对垃圾渗滤问题,加强管理执法力度,合理规划垃圾堆放点位置。

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3

针对路面污水冒溢问题,第一时间依据产权归属,督促相应产权单位限期完成处理整治。若出现产权不清的情况,则由牵头责任部门处理整治。

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4

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严格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出现返黑返臭。

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涉河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5

对由于汛期较大规模降水等突发事件导致的水体水质波动,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出现黑臭水体。

住房建设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6

强化雨污排水系统运行管护

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做好汛期前入河雨水管网清掏,实现汛期河道污染强度逐步下降。

住房建设委

推进

推进

完成

27

规范管理洗车、夜市、餐饮等生产经营性单位沿街商业排水行为,持续加大对乱泼乱倒违法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

住房建设委

城市管理委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8

持续推进雨污管网串接、混接改造,动态排查治理雨污混接串接点。

住房建设委

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

推进

完成

29

加强涉水企业执法监管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医疗单位的违法排污行为,有效监管污染源达标排放;对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智能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完成

30

加大对沿河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推动规范处理工程废水,发现违法排放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完成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31

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安全利用

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推进

推进

完成

32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实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

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

推进

完成

文章关键字: 环境 生态 重点 问题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