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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来源 :和平区体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17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3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女排代表时和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天津市加快推进“排球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30年)》要求,积极探索我区排球发展的特色路径,大力推动“排球之城”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祖国至上、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永不言败”的新时代女排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筑牢我区排球运动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持续提升排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将排球运动打造成为和平区发展的特色和品牌,为建设体育强区和健康和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21至2025年)。排球项目竞技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建立排球青训体系,力争实现30%的中小学成立学校排球代表队,建成排球特色学校不少于5所。构建竞技、校园、职工、大众排球赛事体系,新建、配套完善室内外排球场地5块。积极承办排球赛事,努力实现和平区排球运动特色强、基础牢、覆盖广的发展目标。
2.远期目标(2026至2030年)。排球项目达到全市领先水平,拥有自主品牌赛事活动,和平区特色青训体系构建完成,后备人才储备充足,建成排球特色学校不少于10所。竞技、校园、职工、大众排球赛事体系有效运行,全区向公众开放的排球场地超过5块。形成特色鲜明的排球城区文化,将和平区建设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排球名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后备人才梯队
1.在全区范围内均衡设置女排、男排、沙排项目的后备人才梯队,设立区级U13(小学9至12岁)、U16(初中13至15岁)、U19(高中16至18岁)、U23(19至22岁)四级后备人才梯队。大力支持和平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学校排球班按照全运会项目设置做好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在构建排球青训体系中发挥重要作
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二)普及和发展校园排球运动
2.加强学校排球工作。培养中小学生对排球运动的兴趣,支持中小学成立排球兴趣小组、社团和青少年排球俱乐部,鼓励中小学成立学校排球代表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排球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积极组织开展排球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3.强化中小学排球特色学校建设。2021年,选条件成熟的2至3所小学和1至2所中学(含初中、高中)建设排球特色学校。按照天津“排球之城”建设目标要求,逐步加大排球特色学校建设力度。落实排球人才保障机制,保障校园排球运动队连贯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三)深入开展职工排球活动
4.推动职工排球和气排球发展。鼓励各行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独或联合组建职工排球队、气排球队,举办全区职工排球、气排球赛事活动。鼓励积极开展排球运动的企事业单位创建和平区职工排球活动基地。(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四)广泛开展大众排球活动
5.充分发挥区排球运动协会作用,在社区、商业区、公园等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大众排球赛事活动,每年举办“和平区大众排球欢乐季”系列活动,营造建设“排球之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繁华办、五大道管委会)
(五)打造排球竞赛体系
6.完善青少年排球赛事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校园排球联赛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举办区青少年排球锦标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7.丰富业余排球赛事种类。举办和平区业余排球联赛,鼓励创办业余排球赛事品牌,积极培育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业余精品赛事。创新社会力量举办业余体育赛事的组织方式,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举办各级各类比赛,增加赛事种类,合理扩大赛事规模。(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促进排球经济发展
8.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在排球赛事服务、“粉丝”经济、技能培训、青训体系、球员经纪等方面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单独或合作设立排球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
(七)加强排球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排球教练员、体育教师、裁判员队伍建设。在区青少年排球训练基地设立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排球教练员岗位,在排球特色学校设立专(兼)职排球教练员岗位。落实聘用优秀退役排球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加强中小学体育教师排球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体育教师不少于30人次。加大高水平排球裁判员培养力度,每年培训排球裁判员不少于10人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体育局)
(八)加强排球场地设施建设
10.扩大排球场地社会供给。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合理安排建设多功能排球运动场、小型排球场等健身设施,在公园中增加排球场地设施,全区排球场地达到每万人至少0.5块标准,其中室内排球场地数量占比达到50%以上。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排球场地向社会开放,制定并公布面向公众开放的排球场地目录或指南,支持学校排球场地委托社会机构运营。(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建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级“排球之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排球之城”建设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排球之城”建设具体政策措施,加强“排球之城”建设的评估、指导和监督,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各相关部门)
(二)加大保障与宣传力度
区财政要统筹支持“排球之城”建设,在安排相关经费时给予适当倾斜。区级媒体要加大对建设“排球之城”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利用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建设“排球之城”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