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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便民

和平区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27

和平区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实“保”的措施,巩固“稳”的基础,推动和平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惠企利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质效服务。打开脑袋上的“津门”,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系统推进。立足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推进改革,完善政府调节与监管,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

1.拓展就业渠道。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对缴纳失业保险、控制裁员率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补贴。鼓励青年群体基层就业,对我区管辖的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范围扩大至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给予见习生活费、带教费、意外伤害险补贴和留用奖励。落实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做好企业享受社保、岗位补贴政策的宣传及兑现工作。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对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年龄标准的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加强托底安置就业,在家政、养老、物业等行业遴选一批服务型岗位,专门用于安置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续放宽就业准入,大力支持网络电商等新就业准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的相关规定,科学界定“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服务。

具体目标:提供精准化岗位对接服务,全年新增就业2万人。落实创业房租补贴26户,发放补贴金额12万元以上。在法定时限内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工作,对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情况,统一登记申请人填报的网络经营场所网址,不再加载申请人住所(经常居住地)的实际地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2.提升职业技能。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探索企业公共实训基地为其它企业开展学徒式培训。推动实施《天津市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家政、养老等行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

具体目标:根据《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拨付给职工所在企业。落实技能、学历和职称补贴政策,全年完成技能培训9000人。推动职业培训机构完成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协议书签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3.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创新思路打造平台经济,加强平台反垄断执法,强化竞争倡导,对新兴领域、热点行业实施创新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平台企业监管,推动平台企业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服务方式,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推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创业企业资金扶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房租、孵化基地、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积极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优势,对接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重大项目,挖掘优质就业岗位。按照市级部署,做好参保资源比对排查,实现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精准管控,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具体目标: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100万元以上。加强大学生创业扶持,落实大学生创业企业40户以上,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7万元以上,吸纳就业见习1000人。落实工伤保险缴费34万人以上。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楼宇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二)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

4.完善惠企服务机制。利用国库退税电子化自动审核程序,不断提高退税质效。进一步落实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严格落实相关减税降费和减免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完善信息系统并上线运行。推动有条件、有需求、有潜力的企业征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增加征信有效供给。全力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优化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立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为企业提供征信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对接“信易贷”津心融”等线上融资产品,提升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和平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及时查处损害市场竞争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典型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在区级政务大厅设置企业帮办窗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推进免费帮办领办、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寄送证照、免费专家评审等配套服务。利用“津策通”平台通俗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方便企业随时查询,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具体目标:力争全年减税降费1.5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组织银企融资撮合会按照各部门摸排出的企业融资需求开展对接活动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对水电气暖等行业加强价格监管和整治。实现企业客户办电“零要件”,电力工程“免审批”线上流转、在线备案,小微项目9个工作日内完成通水,燃气报装办理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对于小时总用气量小于25立方米且不涉及外线的小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通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5.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提升中介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及天津市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持续规范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等要素。提高认证服务质量加强认证机构监管,严肃打击非法认证行为。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

具体目标:严格规范“中介网上超市”和行政审批中介行为,梳理并更新和平区中介要件目录,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完成中介服务委托、中标及事项申报、办结全过程。5-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认证从业机构检查,督促认证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6.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按照国家及天津市要求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电子电器产品的认证监管,严厉打击无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除危化品外的 9 大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取消全部纸质材料,企业通过天津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网站在线申报,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商标申请、缴费票据电子化。加强对老字号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对相关线索积极汇总、上报。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转办涉嫌恶意代理和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商标代理信息,依法依职责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市知识产权局,分批次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治行动。对我区产业园区转供电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治理产业园区内电价传导降价不及时、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具体目标:推动保留和新下放的涉企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全年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达到90%以上,新开办企业数力争不低于3000家。继续落实企业开办1 个工作日内,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税票申领(含增值税发票)、社保登记和银行开户同步办理时间控制在0.5个工作日内。依托“津心办”实现申请人电子签名的应用。实现商标申请、缴费票据100%电子化,对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三)进一步促进有效投资

7.提高投资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落实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完善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探索推动投资项目领域事项“证照分离”、“跨省通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群众投资兴业提供便利。

具体目标:推动住建、规划、自来水、供电、燃气、铁塔、联通等部门和公司共同办公,实现“一个窗口”完成项目全套审批。优化“排污许可证”审批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和平分局、区住建委、区发展改革委)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落实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简化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系统自动备案

    具体目标: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简化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实现系统自动备案。对路径长度不大于200米的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工程,不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长度在200米以下的供水排水接入配套工程不再办理工程规划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和平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

(四)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9.加速释放市场活力。加快打造北方国际文化旅游消费时尚区建设,以金街、五大道、解放北路地区为重点,推动全域文旅消费“串珠成链”。精心组织“海河国际消费季”活动,提升和平区市场活力。加快发展假日经济、夜间经济、网红经济,开辟特色旅游路线,依托五大道景区等特色街区积极策划“网红打卡地”。加快促进消费升级,持续激发消费潜力组织拓展消费主题活动做活品牌经济首店经济体验经济数字经济落实出口商品和内贸商品在工艺流程、流通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推动外贸出口产品进商超、进市场、进步行街、进展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政策宣讲,扩大政策知晓覆盖面。

具体目标:积极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持续提升五大道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能级。配合开展好“海河国际消费季”活动在商业餐饮文化旅游体育五大板块组织场主题活动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鼓励有条件企业制定对标方案。宣传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工作,鼓励辖区行业领先企业提升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10.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支持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天津市及和平区各类优惠政策。推进实施标准化资助政策,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支持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优化数据归集方式,推动建立“一口归集、全面共享”的“总对总”数据归集集约模式。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采取线上受理模式,实行商务备案与企业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具体目标: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年实现外资到位额5440万美元。(责任单位:区楼宇办、区市场监管局)

(六)进一步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11.推进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落实市级部门关于养老机构管理的相关办法和细则,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组织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开展教育培训,重点保障兜底老年人群。开展网络售药宣传,普及网络购药知识。加强网络售药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售药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处置。取消诊所设置审批,落实诊所执业登记实行备案管理。设立助老服务点,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看病就医场景下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

具体目标:完成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服务转型,完善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养老床位达到2198张,为兜底老年人预留不少于100张普惠床位。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签约率达100%全覆盖。实施“1312”健康关爱行动,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实现老年人、残疾人等10类重点人群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12.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配合市级部门推动民政、人社、残联、医保等部门和单位数据共享,建立并实现主要救助补贴政策对困难残疾人主动发现和退出动态调整机制。丰富区级政务数据“四清单”,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作用打牢数据底座。以“金民”社会救助系统为基础推行承诺制审批。

具体目标:及时将新审批的救助对象信息录入系统;对撤销救助待遇的家庭及时从系统中删除;对已享受家庭情况出现变化的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变更,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为数据共享工作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残联)

13.优化便民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配合市级部门用好“津心办”APP,通过“跨省通办”专区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在“津心办”APP上线老年人关爱专区,持续推动更多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上线“津心办”,宣传运用好适老化改造功能,提升老年人用户体验。

具体目标:对企业群众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所需的21个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2021年底前实现第一、二批134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推动第三批6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全区所有对外服务大厅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办事便利。(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4.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各监管部门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衔接落实国家、天津市监管规则和标准,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管。配合推动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归集相关监管数据,落实各相关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工作,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具体目标:坚持“时推送、周互动、季会商、年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逐事项制定监管细则,确保监管数据归集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发展改革委)

15.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聚焦管好“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综合运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等手段,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工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推动建立各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11月底前完成23个抽查领域的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并完成检查结果的社会公示。向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印发《安全警示提醒函》,逐一签订《天津市和平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

16.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我市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照上级部门部署做好执法监督。配合市级部门推进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定和落实,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具体目标: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对全市统一的免罚清单做好推动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创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相关领域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各单位要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

(三)协同推进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及时推动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

 

文章关键字: 企业 市场 政策 项目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