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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2020年信用监测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28

和平区2020年信用监测任务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促进我市区域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20年度对各区诚信建设情况开展监测,共涉及5大项13项子任务。各区按照月度报送数据,评价结果季度发布,监测结果全市定期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参考依据。为高质量落实区域信用状况监测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区诚信建设工作水平,根据《和平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津和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结合本区实际和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对监测指标体系进行任务分解,请各单位结合分工做好落实:

一、信用基础建设

“信用基础建设”为一级指标,在区域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为15%,下设2个二级指标,分别为双公示数量、信用网站(专栏)开通情况。

(一)双公示数量

指标说明:双公示数量是指本区域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量,此项指标为正项指标,即“双公示”数量越多分值越高。

任务说明:“信用中国”是“双公示”经国家认可的两个公开渠道之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部门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信息自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和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高质量上传数据,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合法、无遗漏。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等36个部门)

(二)信用网站(专栏)开通情况

2019年7月和平区已开通“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网址:hpcredit.tjhp.gov.cn,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日常维护,并根据各部门上报信息内容对栏目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各成员单位)

二、联合奖惩

“联合奖惩”为一级指标,在区域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40%,下设4个二级指标。

(一)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情况

指标说明:此指标下设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情况(逆向指标)、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情况(正向指标)、单位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记录情况(逆向指标)。

其中: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企业占比情况是指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企业的企业数量占本区工商注册企业数量的比例,比例越高说明信用水平越低。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情况是指本区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公开的相对数量。单位国家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记录情况是指本区单位工商企业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违法记录次数,单位违法次数越高说明企业信用状况越差。

任务说明:国家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名单、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严重债务失信人、严重违法企业等。国家重点关注名单主要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1.区法院负责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及时消除不良影响退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严重违法企业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失信企业开展信用培训,引导企业按照程序及时退出黑名单和异常名录。

3.区税务局应充分了解“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主体情况,积极开展信用专题培训,让企业充分了解失信带来的严重后果,帮助企业按照程序及时退出黑名单。

4.目前,和平区暂未收到市级部门推送的涉及本区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等黑名单,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等各部门应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失信行为面临的后果,重点关注出现过问题但暂未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做好相应的信用记录。

(二)联合奖惩案例数量

指标说明:指国家下发黑名单、市级认定黑名单中,已被2个及2个以上联动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并出现成效的典型案例数量。此指标为正向指标,案例数量越多分值越高。

任务说明:各部门按照已出台的51个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和天津市出台的拒服兵役黑名单(可登陆“信用和平”网站“联合奖惩”专栏进行查询下载),对应本领域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收集报送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失信主体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案例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对守信主体实施守信激励措施的案例,每月16日前将联合奖惩案例报至牵头部门汇总。

1.区市场监管局为联合奖惩工作的牵头部门,与各部门密切联系,主动了解掌握案例线索,结合本区实际,不断拓宽联合奖惩案例的覆盖面,确保联合奖惩案例数量,切实将信用结果应用到更多领域,达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每月18日前汇总各部门报送的案例,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平)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2.区人社局按照“限制享受支持疫情防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提供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限制其享受疫情防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失信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限制办理时间等内容。

3.区税务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59号)文件精神,提供“非国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为缓解承租方生产经营压力主动减免房租的,按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时间等内容。

4.区金融局提供因信用良好获得信用贷款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得贷款时间等内容。

5.区政务服务办在日常开展审批工作时,利用政务一网通系统的信用核验功能,进行企业信用查询,按照联合奖惩备忘录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限制、甚至不予办理,根据红名单企业需求,提供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同时记录好相应企业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时间等内容,做好汇总报送。

6.其他部门应主动登陆“信用和平”网站“联合奖惩”专栏进行查询下载本部门联合奖惩备忘录,分析分解相应案例,主动联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送,推动全区各行业领域落实联合奖惩措施

(三)信用修复培训次数及修复企业数

指标说明:此项指标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为:信用修复培训次数、信用修复企业数,均为正向指标,即数量越多分值越高。

任务说明:2018年起,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公示的企业在满足最短公示期(一般失信行为为3个月,严重失信行为为6个月)后,均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修复流程进行修复申请,修复完成后该项行政处罚将不再被公示。

1.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信用修复操作指南,由各执法单位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下发至企业,帮助失信企业了解信用修复;牵头开展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整理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名录发送至相关执法部门,由该执法部门定向联系失信企业,督促其开展信用修复,停止该失信记录公示。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召集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企业开展信用培训,帮助企业退出经营异常名单,每月18日前将培训情况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进行汇总。

3.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执法大队等各执法部门应积极与已被处罚的企业取得联系,鼓励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停止公示该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四)信用承诺数量

指标说明:指本区域信用网站(专栏)上公布的市场主体做出的信用承诺数量。此指标为正向指标,即数量越多分值越高。

任务说明:“信用中国(天津和平)”专设“信用承诺”专栏,市场主体可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鼓励行业协会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行业自律型承诺。

1.区楼宇办将疫情期间各楼宇内复工复产企业做出的信用承诺书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2.区工商联在商(协)会和会员企业中全面开展主动信用承诺,并将企业做出的信用承诺书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3.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督执法中,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签订信用承诺,盖章后上传至“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4. 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繁华办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诚信宣传,鼓励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开展信用公开承诺,企业在“信用承诺专栏”下载模板,填写盖章后再上传至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三、信用便民惠企

“信用便民惠企”为一级指标,在区域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为15%。下设1个二级指标,为“信易+”开展情况。

指标说明:指区域内“信易游”“信用批”“信易贷”等“信用+”应用工作开展情况。

任务说明:

1.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诚信建设与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相结合,围绕礼遇卡惠民继续拓展“信易游”应用范围。

2.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切入点,开发“信易管”创新应用,探索信用监管方式与平台的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区发展改革委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和平区)开发“信用+经济分析”,将企业税收等经济数据与信用数据相结合,从经济层面进行评价预测分析。

     四、诚信文化建设

“诚信文化建设”在区域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所占权重为20%。下设2个三级指标,分别是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次数,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数量,信用风险提示数量。

(一)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次数

指标说明:指本区内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政策权威解读、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周”等方式,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的开展情况。此指标为正向指标,即开展活动越多分值越高。各单位每月报送活动信息不少于2条,各街道不少于10条,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任务说明:此部分涉及数据由大数据监测直接获得,主要抓取“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诚信万里行”专栏部分。

1.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诚信宣传、诚信宣讲、诚信教育、诚信个人(企业)评选等活动信息,可每周或随时报送区发展改革委更新至“诚信万里行”专栏。

2.区教育局结合自身职责,在全区学校范围内推出诚信教育内容,开展诚信主题班会等信用宣传普及教育,及时收集各学校诚信宣传教育情况。

3.区委组织部以公务员录用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为抓手,将公务员诚信专题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

4.区商务局结合自身职责,在商场、菜市场、内外贸企业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开展信用进企业进商场等活动,同时将日常与诚信相关的活动信息(例如:精品示范店评选、“讲诚信、树形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活动等)。

5.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责,广泛开展诚信相关宣传培训,如“3.15”系列活动、知识产权宣传等诚信宣传活动信息等。

6.区工商联在商(协)会会员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诚信建设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和应对可能出现的诚信问题能力。

7.各街道围绕诚信主题宣传,强化居民诚信意识,推动信用知识进社区。

(二)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数量

指标说明:指本区域内采取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守信行为,监督报道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失信问题的相关案例开展情况。此指标为正向指标,即宣传次数越多分值越高。

任务说明:此部分为“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次数”指标补充指标,可与“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次数”收集内容重复。本部分内容围绕诚信正面宣传、守信行为表彰,以及依据《和平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行动方案》(津和文明委〔2018〕19号)电信网络诈骗、拖欠工资问题、“不合理低价游”、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等19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各部门每月18日前将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报送区发展改革委,月报送活动信息应不少于2条。

1.区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开展诚信正面宣传,宣传表彰守信行为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相关内容进行报送

2.公安和平区分局围绕“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进行报送。

3.区委网信办围绕“开展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4.区金融局围绕“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5.区生态环境局围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6.区卫生健康委围绕“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7.区市场监管局围绕“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8.区人社局围绕“开展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9.区文化和旅游局围绕“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10.区法院围绕“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将出台的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成果、活动信息、宣传照片等情况进行报送。

11.“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等其他10部分失信专项治理(参考《和平区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行动方案》),由各部门主动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委。

(三)信用风险提示数量(5%)

“信用风险提示数量”是指区域政府部门通过信用网站(专栏)或部门网站发布风险提示信息的数量。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更新。(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本信用监测指标为动态指标,将根据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进行更新调整。


文章关键字: 信用 企业 指标 黑名单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