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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暂行办法
来源 :天津市和平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3号)、《和平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津和平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和平区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暂行办法》。
一、“信易+”工作重要意义
推进“信易+”工作,是加快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守信激励力度,让更多社会主体享受信用红利,提升公众信用建设获得感的重要基础;是凝聚诚信力量,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良好氛围,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环节。
“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是依托和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处理,整合记于信用主体名下,形成信用档案。在保护各类主体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商会协会、第三方机构共享开放,获取信用信息的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商会协会、第三方机构可结合自身业务,运用各类主体信用信息,开发守信激励应用场景,使信用状况良好主体更加容易获得各类便利优惠服务。
二、建立健全“信易+”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易+”联合激励机制。依据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建立守信红名单,围绕审批绿色通道、政策扶持减免、评优评先激励等方面,创新多种与信用评价匹配的奖励激励措施。各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切实可行的守信激励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落实信用激励措施在本行业本领域的落地。
(二)建立“信易+”合作机制。扩大“信易+”覆盖范围,定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相关主体召开信用工作座谈会,加快信用信息互动融合,共同推进“信易+”在各个场景中的实施和落地,让“信易+”项目覆盖更多领域,实现多渠道、多层次的共融共享。
(三)建立“信易+”试点示范机制。在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家政服务等部分重点行业领域甄选设立开展“信易+”守信激励试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报告,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
(四)建立“信易+”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和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创新信息共享方式,整合多方信息资源,依法应用各类主体信用信息,保障“信易+”系列的落地。
三、“信易+”开展领域
(一)“信易+物业”。建立完善和平区物业管理公司信用档案,同时结合和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数据信用评价模型,鼓励和平区内物业管理企业通过“信用和平”网站进行注册,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承诺书、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表扬、表彰、合同履约情况、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将物业管理行业中信用评级良好的诚信机构列入区级红名单,给予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在日常监管方面减少检查频次、在物业管理招标、政府采购方面可优先考虑,在评定表彰、评先评优方面,可予以优先推荐,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
(二)“信易+养老”。在养老方面,联系协调试点养老机构,开展诚信建设试点示范,结合和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数据评分模型,鼓励和平区内养老机构通过“信用和平”网站进行注册,上传营业执照、信用承诺书、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表扬、表彰、积极开展企业党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诚信主题活动、合同履约情况、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等信用信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给予诚信养老服务机构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在日常监管方面减少检查频次、在评定表彰、评先评优、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方面可予以优先推荐,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三)“信易+监管”。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充分归集、整理相关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开展对本行业内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探索建立信用评价模型,提升信用评价水平。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行业内监管对象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比例和频次。在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中,对守法诚信主体“少检查、不打扰”,对违法失信主体“密检查、强监管”。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营造“信用越好、检查越少,经营越容易”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委、区生态坏境局、区应急局、区金融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四)“信易+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应用各类信用报告(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信用报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
(五)“信易+志愿服务”。通过在国家志愿服务公益平台上参与志愿者活动,志愿者录入的志愿服务时长越多,可以享受的便利和优惠越多,在区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优先考虑诚信志愿集体和个人,让志愿者有获得感,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更多市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形成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责任部门:区文明办等相关部门)
(六)“信易+家政服务”。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家政信用查APP”的普及使用,查询区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状况,优先推荐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创造更多就业服务机会。对家政服务诚信机构给予扶持奖励,推荐诚信家政服务员进社区,进家庭,提供更多就业途径,营造“信用有价”的氛围,推动家政服务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七)“信易惠”。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扶持、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
四、加强开展“信易+”工作保障
(一)加强部门联动。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等制度,形成区诚信办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信易+”场景应用及守信激励中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强对“信易+”工作、诚信主体、诚信行为、激励措施等宣传引导。特别是在商务领域和社会领域,树立诚信典型,将“信易+”工作、诚信主体、激励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介“信易+”系列项目。
(三)加强督促评估。把开展守信激励创新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未出台本领域“信易+”工作制度的部门抓紧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已出台本领域“信易+”制度和已组织开展的部门请于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包含制度、工作总结、1-2个案例)反馈区诚信办。对“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有效推动、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