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03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和平区

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

 和平政办〔20193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222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传统商业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技艺的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根据《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振兴老字号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49号)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推进品质和平建设、全力打造世界级智慧中央活力区的工作要求,结合和平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遵循市场导向,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继承与创新并举,逐步建立起促进老字号发展的长效机制。立足保护传承,实施分类指导,着力改革创新,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优秀技艺,增强我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使老字号成为我区商业发展的新亮点、金名片。

二、主要目标

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的支持体系,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升技艺、传承文化等方式,实现做精做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规划培育一批老字号企业。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主营收入过亿元企业6家,重点扶持发展老字号品牌10个以上。老字号企业创新能力、经营效益、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更好服务于全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   推动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老字号企业对独有产品配方、工艺、服务等进行整理完善和创新,通过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食品进出口公司、飞鸽集团等有进出口业务的老字号企业,强化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意识,加强境外商标权保护,积极应对境外商标侵权,维护老字号企业境外商标的合法权益。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合作及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等不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到2021年,建成和平区老字号商标保护名录,每年至少组织1次老字号商标法律咨询培训服务和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支持引导老字号企业成为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二)推动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

支持中华老字号” “津门老字号企业建立主题博物馆或品牌历史展示馆,发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的宣传作用,实现活态保护与传承。开设与老字号紧密相关的技艺传承研修研习培训班,建立企校合作育人机制,支持老美华、起士林等老字号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实现传统技艺薪火相传。对老字号传统工艺持有者、从业者等开展研修培训,培养工匠队伍,提高技艺水平,增强传承后劲。到2021年,推动23个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申报非遗项目,每年至少组织1次老字号技艺研习培训及竞赛活动,评选优秀技艺传承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

(三)推动原址风貌保护和集聚经营。

引导产权单位对劝业场、原浙江兴业银行等重点文保单位或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对盛锡福等老字号旧址实行原址保护,提取文化符号,合理开发商业功能。结合金街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建设,加快街区公共配套设施升级和完善。针对老字号发展实际,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引导老字号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带动老字号抱团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积极开展户外营销活动,店内店外传统技艺展示活动,营造原汁原味的老字号街区场景,打造具有浓郁津味风情和商业氛围的老字号集聚区。到2021年,建成13个老字号陈列展示或经营集聚区。(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繁华办、区商务局)

(四)   推动产品研发和服务创新。

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与创新,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安全度,开发具有区域特色、文化内涵、品质优良、符合社会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推动老字号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研发、设计、生产、营销服务等各环节的模式创新。鼓励老字号与文化创意相结合,举办体现传统文化、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需求的营销活动。加大老字号纪念品、礼品等开发力度,加快推进老字号和旅游、文化产业在景点建设、线路开发、宣传推广方面的合作,鼓励创建观光旅游基地或特色节点,积极推广老字号旅游产品。到2021年,引导610家老字号企业创新升级,培育810个特色新产品。(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推动品牌推广和价值提升。

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津门老字号,指导老字号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及老字号标识,增强公众认知。深入挖掘老字号历史文化内涵,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老字号图片展或纪录片等多种形式,结合不同主题开展品牌故事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行业和对外文化交流,利用中国(天津)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广交会、津洽会等各类展览展会活动为老字号、非遗产品或服务搭建平台资源,推动义聚永、飞鸽等老字号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品牌社会的影响力。每年组织510家老字号企业在市、区办展或赴外省市参加展会活动,营造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浓郁宣传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动体制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

推动老字号体制机制创新,鼓励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不断加快市场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进程。充分尊重老字号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结合产业业态规划和行业组织协调,探索构建老字号产业联盟,推进产业合作和健康发展。推动鼓励有实力的老字号企业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外省市设店,依托字号、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技术等经营资源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推动老字号技术改造创新,加快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各环节的模式创新,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加大互联网信息技术在传统行业的应用,推进老字号企业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支持老字号企业依托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实现创新转型,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到2021年,产业融合态势初步显现,推动区内50%以上老字号企业接入电商平台,设立1家线上集中展示交易平台。(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七)   推动老字号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拍卖、挂牌、转让等方式激活老字号,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盈利能力。支持老字号企业通过重组盘活资产,鼓励各种资本参与老字号企业改制重组。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加强对辖区优质老字号企业上市挂牌的服务和指导,深入挖掘后备优质老字号企业,加大培育力度。提升辅导监管质量,夯实优质老字号企业上市挂牌基础。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多种方式扩充融资渠道。(区金融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八)创新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老字号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监测老字号发展情况。建立健全老字号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史料信息档案。鼓励文史学者开展老字号专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老字号提供经营管理咨询、培训及营销渠道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激发老字号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探索设立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政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推动老字号企业开拓市场、保护品牌、研发技艺和创新转型。(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服务机制。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繁华办等部门,建立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动合力。组织召开推动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认定标准,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形成顺畅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服务引导。组织老字号企业座谈、研讨,分领域、分行业就相关支持政策提供咨询服务。深入老字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倾听企业发展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市老字号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培训、品牌宣传、行业交流、传承创新等方面工作实现更好成效。

(三)做好督促落实。做好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的督促推动,建立老字号发展专项工作台账。根据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对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跟进指导,及时协调解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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