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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居民生活服务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第二版) (津和新冠防指〔2020〕54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6
关于印发和平区居民生活服务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级、区属各机关党委(党组),各街道党政组织,区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居民生活服务业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第二版)》印发你们,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居民生活服务业分类分批有序
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第二版)
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第二版)>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关于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业居民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稳妥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业市场主体有序开业复工,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南(第二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和平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正常运营商场(涵盖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奥特莱斯、专业店、专卖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批发交易市场)、餐饮、住宿、家政、美发、洗染、快递等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商户。
二、分类分批复工
按照满足居民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的相关性,对不同类别市场主体,划分为可以复工、暂缓复工两个批次。复工复产企业、商户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错峰返程返岗,坚决避免人群大规模集中返津情况,坚决消除聚集性疫情风险。
三、具体分工
实行属地管理机制,突出防控、突出服务、突出日常监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和平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商户复工进行行业指导。按照“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工作机制,成立街道企业复工工作核验专班,由六个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驻街市场监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及街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居民生活服务业企业、商户的复工工作,具体负责向企业、商户宣传本行业防控指南和相关惠企政策,收取承诺书、健康卡,组织现场核验,并进行日常监管服务。
四、工作流程
企业、商户只需提交《和平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商户)诚信承诺书》《和平区企业(商户)复工复产员工健康卡》,以书面形式承诺本企业、商户疫情防控工作达到标准要求,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提交所属街道企业复工工作核验专班。街道企业复工工作核验专班对企业、商户,是否符合防疫消毒、环境卫生、防疫物资配备、员工均为“健康码”绿码人员等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复工,并将《和平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商户)诚信承诺书》《和平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商户)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现场核验表》提交区企业复工复产专班综合小组报备留存。
五、日常监管
街道企业复工工作核验专班要担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开展日常巡查监管,持续跟踪企业、商户复工运行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鼓励企业、商户实行弹性、错峰工作制,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台账,健康码为“绿码”员工体温检测正常即可复工,“橙码”“红码”员工暂不返岗,待满足疫情防控条件正常后转为“绿码”即可复工;减少员工、顾客进入经营场所,顾客排队相隔一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坚决消除聚集性疫情风险。二是重点检查消毒清洁、环境卫生、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登记、间隔排队、合理使用电梯、业态管理等防疫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商户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杜绝哄抬物价、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三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企业、商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存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停业整顿,必要时公安和平分局配合执法,情节严重或可能导致重大影响后果的,应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分类分批复工标准(第二版)
行业类别 |
行 业 |
行业细分 |
可以复工 |
暂缓复工 |
一类行业 |
批发零售 |
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药店、超市、便利店、加油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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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网络订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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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行业 |
批发零售 |
专业店、专卖店、汽车4S店、汽修店、奥特莱斯、服装、家居、五金、建材装饰、汽车装具、二手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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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行业 |
餐 饮 |
餐饮、咖啡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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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宿 |
快捷酒店、宾馆、旅店、招待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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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 染 |
生活衣物洗染、公用医用纺织品洗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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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政 |
家政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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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 |
美发店、理发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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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行业 |
批发零售 |
百货商店、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中型零售商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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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行业 |
生活娱乐 |
独立设置或设立在大中型零售商业综合体中的酒吧、网吧、影剧院、KTV、舞厅、棋牌室、游艺厅、体育健身、婚庆服务、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的业态,及浴室、人像摄影、美容行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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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批发零售 |
书店、文具店、眼镜店、母婴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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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物流 |
快递、外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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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线上培训机构、通讯营业店、文印店、殡葬用品、开锁、电瓶车修理、房产中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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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养生馆、美甲店、儿童游乐、室内娱乐、废品回收、宠物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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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有序推进商贸流通业居民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4号)通知要求,和平区作为中风险区,要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支持一类行业持续营业,支持二、三类行业优先恢复营业。允许餐饮企业提供外卖、外带服务,允许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第二版)》前提下提供堂食服务,不允许开设单间服务,严格按照防控指南(第二版)进行复工复业核验。支持四类行业中有新风空调系统的先期恢复营业,没有新风空调系统的分批逐步恢复营业。暂缓五类行业营业,特别是线下培训机构,恢复营业时间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 和平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商户)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 和平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商户)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现场核验表.doc
附件5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第二版)》和《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doc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