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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防控工作方案 (津和新冠防指办〔2020〕26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25
关于印发《和平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和平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管理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
管理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部署,按照《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关于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区分级情况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51号)要求,和平区按照“低风险地区”评级标准,分区分级、精准施策,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人员分类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针对高风险人员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低风险地区要继续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强化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
依据《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码”入津互通互认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45号)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我区防疫健康信息共享、实现天津“健康码”互认,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已成功申领天津“健康码”的入津人员,持已生成的绿码,亮码出行;二是未申领过天津“健康码”的拟入津人员,在符合我区疾控部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共享的外省(区、市)人员“健康码”信息,生成天津“健康码”,凭码出行。
二、加强入境人员管控,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
目前,境外疫情呈快速上升的态势,我国的输入病例明显增多,防范压力进一步加大,我区采取的整体防控策略就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精准分类实施入境人员的管理:一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还有发热症状的人群,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确诊。二是将密切接触者转运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如果出现异常症状者,要及时送到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入境来津人员需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四是拟入境来津人员要与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提前报告,街道社区做好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入境人员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复工复产效率,围绕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等需求,有针对性地精准施策,打通“堵点”、补上“断点”。复工复产时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如果在密闭场所工作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并尽量缩短工作时间,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低风险地区要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规范发热门诊和呼吸道门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于已经明确确诊的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病人要进行规范化治疗,密切接触者要采取严格隔离措施,精准到人、随访到户。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