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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工作机制的通知 (津和新冠防指〔2020〕71号)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30
关于印发和平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工作机制》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工作机制
为确保《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惠企措施落实落地,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落地的工作机制》,结合和平区实际,细化落实如下七项工作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
一是要认真履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天津市21条惠企措施”“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项举措”“和平区15条”等惠企政策措施,按照《和平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任务清单》《落实<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咨询分工表》,坚决把市、区两级惠企政策抓实抓细,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二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属事。实行区级领导、区属部门、“132”驻企服务组三级包联服务机制,各级包联责任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区属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要负起政策咨询、兑现解难题的第一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把措施落到实处。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不折不扣落实3个月房租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政策,确保国有资产经营用房减免的租金让利全部传导到实际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商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操作流程,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全天候为企业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政策传导机制
一是国资类市场主体,由区国资委牵头建立市属、区属、外地、央企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以及承租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台账,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建立并发挥与市国资委的协调联动机制作用,紧密对接市级条口部门,积极协调其他区国资部门,确保在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统一落实我市关于房租减免的政策。二是非国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为缓解承租方生产经营压力主动减免房租的,经区税务局认定后,按政策减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并记入信用记录,录入信用红名单中,实施联合激励措施时,在行政许可、评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有融资等需求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审批制,做到立即承诺、立即审批。(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
三、驻企帮扶机制
一是落实“一企三人两专员”驻企服务机制,组建64个社区帮扶工作组、51个商务楼宇和9个其它楼宇驻楼现场服务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帮扶工作组以及金街帮扶工作组,每组设组长1名,疫情防控指导专员1名,政策服务专员1名,疫情防控指导专员要指导企业细化完善防疫防护、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政策服务专员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督导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指导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一承诺一卡”,服务范围覆盖辖区内全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区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宣传引导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入宣传政策措施。加大对“天津市21条惠企措施”“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项举措”“和平区15条”的宣传力度,按照商务楼宇、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三条战线”将市、区政策和《政策明白纸》送到企业手中,公布每一项政策的咨询部门、人员和电话,确保援企稳企政策帮扶路径精准清晰。二是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作用,借助网站、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电视新闻等线上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及时更新复工复产工作指南二维码文件库、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和平网站专栏以及“政务一点通”平台政策包,加强政策宣传时效性。三是动态跟踪报道落实惠企政策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个人主动为承租方减免房租等事迹,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正能量环境氛围。四是开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用工信息平台。服务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宣传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分类防控指南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明察暗访机制
充分发挥“蓝军督查”作用,由区委督查室牵头,定期开展企业政策知晓度和问题解决情况督查检查,全面掌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策落实措施更加精准到位,做好全方位服务,提升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和能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
六、纠纷调处机制
区政法委牵头充分发挥属地司法机关作用,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妥善处理商业纠纷,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约的加强专业化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七、诉求反馈机制
要通过“88908890”等便民服务专线,及时受理各项关于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投诉,按照“统一接听、有效协调、快速处置”的要求,确保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企业投诉,监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