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中国(天津和平)>>政策法规>>区级政策
(第1期)和平区为支持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通知
来源 :和平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30
和平区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提供金融服务通知
(第1期)
为帮助和平区复工复产的中小向微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资金困难,和平区金融局携手驻区金融机构,守望初心、勇担使命、共克时艰,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助力实体经济复工复产,联合推出多款具有针对性的融资产品,我们倾心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请您结合自身实际和需求,选择适合于您的融资产品和服务。同时,获得贷款且注册在和平区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可享受和平区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和平区金融局联系人:陈 刚13821115791
柳 曦13920100090
和平区金融工作局公众号 和平区金融局
2020年3月15日
以下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和平区人社局“创业贷”
和平区人社局为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担保贷款,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将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大学生租房创业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房租补贴。对首次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联系地址: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A座一楼和平区人社局
联系人:吴 迪
联系电话:27267635
天津银行“银税e贷”
“银税e贷”是天津银行全力支持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助力实体经济复工复产,面向依法诚信纳税的小微民营企业主发放用于实体经营性周转的个人经营贷款。
1.产品特点:“纯信用”、“无抵押”、“免担保”、“审批快”、“期限长”、“用途灵活”、“还款方式多样”;
2.贷款额度:期初贷款金额上限50万元,后期上线300万元产品后优先向申请过50万元贷款的客户进行推送;
3. 贷款利率:年化贷款利率最低可享受4.55%(一年期LPR+50基点)。
4. 贷款期限:最长12个月,可选择“5+7”还款方式,即前5个月只还贷款利息,不涉及本金归还,最大程度保证客户资金使用效率;
5.服务效率:手机银行APP申请,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资料,全流程人工智能审批,20分钟资金到账。
业务联系人:小微普惠金融部:张 蔚 13652004694
小微普惠金融部:张博洲 17802295739
网点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康宁大厦底商天津银行
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融资产品
“线上税融通”“线上抵押贷”
一、“线上税融通”亮点
1.易申请:线上申请,授信金额最高100万元;
2.无担保:纯信用贷款;
3.速审批:申请秒批,授信期限最长2年;
4.成本低:无申办费用,随借随还。
二、“线上抵押贷”亮点
1、在线申请:扫码申请,授信金额最高500万元;
2、自助评估:在线自助,秒出结果;
3、费用无忧:免除抵押物评估费、抵押费;
4、用款灵活:单笔业务期限最长1年,授信期限最长10年,额度循环使用。
扫码立即申请“线上税融通” 扫码立即申请“线上抵押贷”
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着力履行央企社会责任,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特推出复工保障计划,力求最大限度满足我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
一、投保范围
1.团体作为投保人,团体项下成员作为被保险人。
2.投保前已经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不可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一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或约定期间。
三、投保方案
复工保障A计划、复工保障B计划(详见下表)
四、相关说明
1.以上方案每人可投保份数为3份。
2.新冠状病毒责任取消定点医院、等待期和免赔额的限制。
3.具体方案以所属保险条款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寿城区团险销售部经理:郭艳玲
联系方式:13920054316
电子邮箱:guoyanling@tj.e-chinalife.com
1、复工保障A计划
保险责任 |
保额 |
给付约定 |
|
因遭受意外 身故或残疾 |
150000元 |
一、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状病毒,并因感染新冠状病毒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100000元;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金额150000元; 三、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因意外导致身体伤残依据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保险金额150000元。 |
|
意外医疗 |
20000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每次扣除免赔额50元后,对其余额按90%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0元免赔,100%给付保险金。 |
|
意外住院 日津贴 |
50元/天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50元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该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
2、复工保障B计划
保险责任 |
保额 |
特别约定 |
|
因遭受意外 身故或残疾 |
150000元 |
一、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冠状病毒,并因感染新冠状病毒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赔付保险金额100000元;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金额150000元; 三、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因意外导致身体伤残依据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最高保险金额150000元。 |
|
意外医疗 |
20000元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每次扣除免赔额50元后,对其余额按90%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0元免赔,100%给付保险金。 |
|
疾病住院 |
10000元 |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3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100元免赔,80%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0元免赔,90%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为连续九十日。 |
|
住院 日津贴 |
50元/天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3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50元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该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该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
阳光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保险方案
阳光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为复工复产的制造业、非制造业、餐饮服务业、食品加工业、食品流通业、住宿服务业企业提供了“安心复工”保险方案。
一、适用于制造业
保险责任 |
赔偿限额 |
保费 |
免赔额 |
保险 期限 |
火灾、爆炸造成建筑物及装修财产损失 |
10万元 |
90元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以高者为准 |
1年 |
确诊或隔离雇员工资 |
5万元 |
1800元 |
||
隔离费用 |
||||
在产品损失 |
0.5万元 |
|||
甲类传染病、新冠肺炎身故和全残 |
10万元/人 |
25元/人 |
无 |
|
甲类传染病、新冠肺炎确诊 |
0.5万元/人 |
|||
合计 |
65.5万+10.5万/人 |
1890元+25元/人 |
—— |
特别提示:
1.以上承保地区仅限天津市地域,承保行业仅限制造类企业;
2.员工年龄范围限16-65周岁;
3.起保日期在当地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之后;
4.按保险人投保前正常生产或营业,且未有确诊病例;
5.禁止承保行业:(1)仓储业;(2)家具制造业;(3)木材加工及木、竹、藤、粽、草制品业;(4)皮革、毛皮,羽毛(域)及其制品业;(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6)自行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7)造纸印刷业;(8)纺织印染业;(9)锂电池制造业;(10)塑料、橡胶制品业。
二、适用于非制造业
保险责任 |
赔偿限额 |
保费 |
免赔额 |
保险 期限 |
火灾、爆炸造成建筑物及装修财产损失 |
10万元 |
80元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以高者为准 |
1年 |
确诊或隔离雇员工资 |
5万元 |
1800元 |
||
隔离费用 |
||||
甲类传染病、新冠肺炎身故和全残 |
10万元/人 |
25元/人 |
无 |
|
甲类传染病、新冠肺炎确诊 |
0.5万元/人 |
|||
合计 |
65.5万+10.5万/人 |
1880元+25元/人 |
—— |
特别提示:
1.以上承保地区仅限天津市地域,承保行业仅限制造类企业;
2.员工年龄范围限16-65周岁;
3.起保日期在当地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之后;
4.被保险人投保前正常生产或营业,且未有确诊病例;
5.禁止承保行业:(1)仓储业;(2)家具制造业;(3)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6)自行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7)造纸印刷业;(8)纺织印染业;(9)锂电池制造业;(10)塑料、橡胶制品业;(11)医院;(12)疾控中心;(13)防疫部门;(14)公安
三、适用于餐饮服务业、食品加工业、食品流通业、住宿服务业
产品名称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疫情防控保险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
保险责任 |
确诊或隔离雇员工资 |
隔离 费用 |
在产品损失 |
食品安全责任 |
附加场所责任 |
附加新冠 肺炎责任 |
|
方案一 |
赔偿限额 |
2万元 |
0.2万元 |
30万元 |
|||
年保费 |
1000元 |
450元 |
|||||
免赔额 |
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以高者为准 |
||||||
方案二 |
赔偿限额 |
5万元 |
0.5万元 |
80万元(5万元/人) |
|||
年保费 |
2000元 |
600元 |
|||||
免赔额 |
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以高者为准 |
||||||
方案三 |
赔偿限额 |
30万元 |
3万元 |
200万元(10万元/人) |
|||
年保费 |
12400元 |
1200元 |
|||||
免赔额 |
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 以高者为准 |
||||||
保险期限 |
3个月、6个月、1 年 |
以上保险方案供参考,详细保险方案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联 系 人:阳光财产保险天津分公司销售总监 尔轶雪
联系电话:18622567766
财信证券天津分公司融资产品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为辖区内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有:
1.上市公司:可转债、可交债、公开发行、配股、优先股、非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
2.三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债、资产证券化
3.其他公司:公司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1862230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