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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和平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天津市和平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诚信主题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双11”、元旦、春节等重要促销季来临,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我区将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诚信宣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诚信建设与行业监管紧密结合,加强对实体店铺、电商平台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促销活动,做到明码标价,禁止虚假宣传、虚假优惠折价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二、活动形式
多种形式提醒经营者依法促销、规范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发放诚信宣传页、提醒告诫函等宣传品,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实地巡查普及、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进街区、进商场、进企业、进门店。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本部门各类宣传载体加大自主宣传力度,传播诚信经营理念和信用知识,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诚信示范街区建设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活动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把做好主题宣传作为推动信用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行业特点、街区特色、监管领域与信用工作,充分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典型案例,梳理信用建设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加速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宣传报道。要及时梳理报送宣传工作信息,将相关活动宣传报道材料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同步推送至“信用和平”、“信用天津”等网站,扩大宣传效应,并形成工作简报报送至区领导。其它先进做法、典型材料可随时报送。如需宣传材料,请与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领取。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