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天津市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津和交安办〔202076

 

关于下发《“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运输企业:

按照左林副区长在《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20207月份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红黑排行榜”的通报》上的批示精神,特别是“对连续进入‘黑榜’的企业,要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落实整改”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现下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doc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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