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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8
天津市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津和交安办〔2020〕76号
关于下发《“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运输企业:
按照左林副区长在《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2020年7月份运输企业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红黑排行榜”的通报》上的批示精神,特别是“对连续进入‘黑榜’的企业,要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落实整改”,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黑榜”运输企业惩戒工作办法》,现下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15日
文章关键字:
天津市和平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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