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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做好“运算四法”打造信用监管新样板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28
近年来,江西省于都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信用监管“运算四法”,实现了除重点监管外双随机覆盖率100%、联合检查事项占比100%、信用修复同步主动告知率100%和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满意度100%的“四个百分百”目标,营造了公平公正、协同高效的监管新环境,市场主体显现百舸争流、竞相迸发的发展态势。截至今年11月,全县拥有市场主体89971家,同比增长14.2%。
在企业负担上做减法,让经营环境“优起来”。近年来,江西省于都县将持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简政放权、提升市场监管的有力抓手,为创业创新降门槛,为企业经营减负担,为市场发展添活力。
规范监管,列出“明白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33个相关单位为成员。通过联席会议集体议事模式,进一步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出台《于都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严格按照“1234”的要求【一个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两个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清单)、三个不查(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四个公开(抽查计划、受检名单、检查事项、检查结果)】,为部门联合抽查提供程序化、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应联尽联,构建“一张网”。为避免多头检查、层层加码,建立“多元化、一张网”模式,以行业综合监管为目标,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检查事项,重点将与民生关系密切、涉及多部门监管、重复交叉检查发生频率高的事项纳入清单,逐步将更多检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出台《于都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涵盖58个抽查领域和183个抽查事项,3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检查事项187项;完成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266次,占比100%;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事项223项,占比100%,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干扰、为企减负”。
无事不扰,划定“保护期”。针对高频检查的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的通知》,明确每月1至25日为“安静生产期”,除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特殊原因外,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得入园检查,并在235家规上企业全覆盖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及时掌握涉企行政检查情况,确保“无事不扰”“有事必到”。今年以来,低风险市场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到81.43%,入园检查数同比减少21%。
在失信风险上做除法,让助企纾困“实起来”。近年来,江西省于都县强化失信风险管控,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教育,明晰认定标准和程序,提高企业知晓率,实现应知尽知。
分类管理精细精准。制定于都县信用分类等级企业名录,划定“A、B、C、D”4类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良好的A类企业采取“事件触发式”监管,无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线索不上门,真正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按照不高于3%进行随机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C、D类企业,分别按照不低于30%和不低于9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将90%的监管资源用于高风险企业,监管靶向更加精准,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监督执法暖心爽心。大力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出台《于都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共339项)》,16个主要执法领域的200余项执法事项纳入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免罚,推动企业“轻装前行”。对符合规定情形的首次轻微违法、轻微失信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实现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有效结合。今年以来,共办理减免案件386宗,有效减少了对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
安全协查高质高效。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群防共治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食品企业协查志愿者工作机制,择优选聘1200名志愿者开展企业协查工作,既有效解决了检查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又通过主动参与,让协查志愿者切身体会、深刻认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疏忽的安全漏点、盲点,增强了依规守法的自觉性,有效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了政府主导向社会多元参与共治转变。今年以来,全县食品企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3.5%,实现监管从“最后一公里”到“零距离”的改变,有效避免企业失信行为发生。
在失信惩戒上做乘法,让监管靶向“准起来”。近年来,江西省于都县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为方向,加快构建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信用联合奖惩新格局,形成监管强大震慑力,使失信行为“无所遁形”。
评先评优先审查。建立评先评优失信行为审查机制,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先进企业、先进个人,首先把牢拟奖企业、个人的信用审查关。今年以来,共开展信用审查14071人次,135人次因为失信被要求退出先进推荐序列,为扶持企业发展和加强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真实、准确、有效的数据支撑。
业务办理先核实。引入“智慧+监管”模式,发挥大数据比对优势,动态标注失信市场主体名单。市场主体在办理业务时,对未按时完成年报补报、信用修复的,进行弹窗提醒,实行先修复、后办理。从根源上增强了失信主体主动改正的自觉性,建立“信用+‘财园信贷通’”机制,对信用A类、B类企业,其融资需求开启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批;对信用C类、D类企业,全面从严审批、限制审批,切实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政策兑现先把关。依托数字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推行“信用+惠企政策”兑现新模式。凡惠企政策兑现,实行信用把关前置,对信用A类、B类企业,简化申报环节、压减办理时限,线上平台一窗受理、一键流转、一次兑付,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对信用C类、D类企业从严兑现、限制兑现。今年以来,惠企政策资金池已兑付258笔、8464万元,其中,有3笔因企业失信而暂缓兑现,真正为“有信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失信行为先处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用赣州”平台,建立“市场监管+法院”“市场监管+民政”等信用数据对接通道,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失信名单与判决等同步跟进。2021年12月,于都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自然人许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成为全省首起因法院判决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截至目前,共完成2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在信用修复上做加法,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近年来,江西省于都县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畅通救济渠道,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能力。
公正透明,信用修复“显担当”。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失信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创新建立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按照“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将《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推送给企业,提醒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鼓励、引导违法失信企业重塑信用。今年,我县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信用修复同步主动告知率达到100%。
上云提速,信用修复“不见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了信用修复“一网通办”,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将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缩短一半,并通过网络平台将办理进度、结果及时反馈给市场主体,切实解决“信用修复难”问题。
主动作为,信用修复“频获赞”。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对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自然人罚款数额5000元以下、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罚款数额5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三个月,停止公示;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满6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停止公示;对失信信息尚在公示期内,但整改及时到位的市场主体,给予“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标注式信用修复。截至12月14日,全县共有806户个体工商户消除经营异常状态,109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7户企业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户企业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完成信用修复,市场主体满意度100%。
“接下来,江西省于都县紧盯‘树立标杆、争当示范、打造样板’的目标定位,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提高体系的规范性、适用性;进一步加强标准实施和监督,巩固试点建设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做好示范引领。”于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管负责人王淑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