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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考评为抓手促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南宁市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19
7月17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2017年南宁市率先在全区推行建设行业信用考评机制以来,达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目的,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促进了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创优示范工作。今年,继续推进信用考评工作机制运用于其他相关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以信用考评为抓手的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城乡建委在总结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信用考评工作机制运用于其他相关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形成以信用考评为抓手的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新机制,全面推动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继《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核办法》和《南宁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行为考核办法》印发实施之后,近日,市城乡建委起草的《南宁市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行为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又通过合法性审查准予备案,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考核办法》规定,参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均列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人员在执业资格、承揽业务、质量安全、获奖表彰等方面的行为。
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行为考核采取守信加分、失信扣分的方式累计计分,根据考核得分及排名情况,评定其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季度公布。信用等级作为业务承接、创优评先、动态监管、建筑施工行业红黑名单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职能机构应根据已发布的最近一期的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行为评价报告对其实行相应的激励、限制、惩戒措施。
至此,南宁市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信用管理对象涵盖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相关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并将相关信用考核结果与其承揽政府投资工程业务、表彰评优、市场监管频次挂钩。《考核办法》的施行将对构建完善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