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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 :国家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03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要求,国家信息中心正在建设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协会商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前,已完成平台原型设计,即将进行系统上线试运行,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系统终验。

一、高标准启动平台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工作

2017年1月,作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的重要内容,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正式立项。2017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启动平台业务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工作,在深入广泛调研并与多家协会商会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信用信息平台的八个核心功能模块,包括:1、资讯中心:提供行业公共信息和热点云词库检索,支持定制化的行业舆情分析等大数据产品。2、综合监管:协助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组部等部门,开展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综合监管工作。3、诚信建设:服务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细分为行业信用体系、协会信用、行业信用、企业信用四个子栏目。4、协会频道:为协会商会的会员企业提供会员管理服务、免费信息共享、定制信息服务、大数据爬取与挖掘等定制化产品服务。5、专家智库:向协会商会推荐行业领域专家,整合协会商会专家资源,实现行业信息的大数据应用。6、信息共享:构建平台与党政机关之间、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之间、平台与协会商会之间、平台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7、数据交换:以数据目录形式发布数据供给信息,整合行业数据并进行应用交换。8、企业服务:直接对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企业信用诊断、信用修复、黑红名单查询等多种服务方式,帮助企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辅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二、充分考虑协会商会需求构建共享信息平台

为确保信用信息平台尽快落地,从2017年初开始,平台建设工作组陆续对60多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深入摸底调研,了解行业协会商会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和工作现状,认真研究信息采集和共享的开发利用模式。信息平台系统将自动采集协会商会动态信息,采取数据信息的差异化有偿使用模式,行业管理部门、企业或个人用户可根据自己的权限获取协会的数据信息;基于行业数据信息进行产品功能设计,统筹推进行业上中下游大数据信息基础建设,实现共享信息平台的持续运营。同时,计划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的行业大数据服务系统,为信息平台持续运营和协会商会积极参与信息共享提供资金保障。

三、积极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结合推进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选择与工作基础较好、参与信用工作积极性高的协会商会合作,将行业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平台、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机制。目前,已确定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对象、内容、标准等;制定了行业黑红名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实施方案,会员企业守信、失信等动态信用信息通过平台将及时共享在“信用中国”网站。正在起草“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采集及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标准”、“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支撑性文件;联合协会商会、第三方征信机构、代表性及有意愿的企业,建设覆盖“生产全过程”和“社会责任全领域”的企业信用档案,并选取典型行业开展试点,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行业信用监测预警。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信用评级、信贷评估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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