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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十一”提示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5

一年一度的电商平台“双十一”促销活动正在进行中,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组织发布了相关消费提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各种网络促销活动集中推出,“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令人眼花缭乱,选对商家是美好购物体验的第一步。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大、交易量高、口碑好的电商平台。

同时,面对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促销规则,了解优惠券使用条件、折扣范围和期限等,注意区分尾款价、到手价、预售价,切莫被低价数字引导冲动消费。要提前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等套路陷阱。

在自我保护方面,消费者一定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通过正规电商网站、APP或小程序等渠道购物,注意账户信息安全,妥善保护好各类账户密码,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切勿访问来源不明的链接、网页或弹窗,谨防信息泄露或账户被盗风险。在收货环节,要落实“两个安全”。一是健康安全,收到快递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对包裹进行消杀,防控新冠疫情。二是个人信息安全,要涂抹掉包裹上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以下简称《指导书》),向电子商务企业提出八方面合规要求。

《指导书》要求电商平台和企业,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不玩“促销套路”,促销规则简单明了。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指导书》还要求电商平台,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不得存在“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虚假销量。

在食品安全方面,《指导书》要求,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网络大型集中促销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双十一”和“双十二”等网络大型集中促销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 ,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审查、核验、抽查义务,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诚信守法经营。

《通知》还要求,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严禁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管理力度,避免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乱象。

在处理交易纠纷方面,《通知》要求电商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售后维权机制,妥善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通知》要求电商企业,履行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非法收集、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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