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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洛阳市老城区法院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来源 :法治参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7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得以有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深刻践行这一理念,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在深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司法护航企业发展上持续用力,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涉企司法工作,创造了安全稳定、公正有序、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快转变理念,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站位

健全领导机构,明确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后,老城区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政策落实。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立案、民事审判、执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办案灵活性,关注涉案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加强制度保障,深化配套改革。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着力点,出台《关于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洛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力推进最高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加速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施,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深入整顿作风,全面落实责任。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解放思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以思想再解放引领司法理念转变,以理念转变推进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举措;健全完善质效考核体系,增设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改善作风,健全监督举报渠道,确保司法环境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

立足服务大局,深度优化涉商审判职能

老城区法院在优化涉商审判职能工作中,紧抓三个“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全程

加强刑事审判净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对抢劫、盗窃、挪用、诈骗、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侵犯民企财产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界限,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加强民商审判高效维权解纷。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其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依法保护商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慎用冻结流动资金保全措施;通过多元解纷机制以最低成本维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切实保护平等交易。2019年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796件,结案标的额4.02亿元。

加强行政审判提升政务环境。依法及时审理好民营经济主体起诉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对企业乱罚款以及侵犯企业自主权等行为,促进不断优化政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2019年审结涉企行政纠纷26件,标的额1510万元。

(二)坚持防控企业风险与案件审理并重的司法理念

建立涉诉企业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并分析审判中发现的有关营商环境问题,帮助企业研判风险点,向相关企业和行业组织分别发送司法建议,助推企业预防行业性和个别性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

建立涉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办案中遇到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问题,以及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告;对可能引发区域金融风险、企业担保链风险等问题第一时间向区委报送问题信息与调研报告,推动区域治理中构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企业纠错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深化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工作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培育企业自身对风险的把控力。

(三)坚持把“优先”作为提升司法护企的重要推手

商事案件统一分案,速裁团队优先过滤,加快简易商事案件处理周期;指定专人审理公司治理等涉企纠纷案件,切实保护法人、股东及企业经营者等各方合法权益;组建专业破产清算合议庭专办清破案件,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尝试建立府院破产工作常态化协调机制,就重点企业清破案件与区国资委等部门充分沟通。

开通商事诉讼绿色通道。涉企案件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全面排查涉企案件,科学评估每一起案件中查封冻结是否影响企业正常运营,解封超额查封账户,清理非必要查封冻结;对一时资金困难尚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般不采取保全措施;对已经资不抵债停产歇业的企业,采取实物查封措施防止财产流失。

解决企业潜在深层问题。召开辖区金融业管理层座谈会,对各金融机构准备起诉案件摸底,征求意见和建议,指出发现的深层问题;依据诉讼案件深度分析普通商事主体间纠纷缘由,引导倡树诚实守信商业道德;推动与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司法联动保障。

注重社会效果,坚持灵活执行治病助企

建立类案集中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强执职能,集中火力不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涉企案件专项行动”等,安排专业执行法官领衔承办,优先采取查控措施,优先处置执行财产,切实提高类案执结率,不断优化执行环境,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活用巧用强制执行措施。在建立健全规范执行、强制执行、质效管控长效机制基础上,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对暂无履行能力但有发展潜力、产品有较好市场的被执行企业,通过采取设定抵押、债权转股权等方式,为困境企业换取宝贵的发展机会。

创新运用正向激励机制与信用修复机制。根据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对自觉履行的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对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附条件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引导企业积极修复信用。2019年共执结涉企案件402件,执行标的额7.6亿元,执行到位2.01亿元,涉企案件执结率达86.8%,有力维护了胜诉方权益,有效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践行为民理念,高效推进涉企司法服务

老城区法院为涉诉企业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助力企业快捷诉讼,并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通过“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助企科技含量。

从立案窗口向“一站式”诉讼服务发展,服务方式与服务理念同步转变。一站立案,方便诉讼、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实现诉讼服务“互联网+”。依托最高院诉讼服务平台,完成了柜台服务到网络服务的跨越,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缴费等电子诉讼系统全部功能。2019年跨域立案10件、网上立案率达30%以上、电子送达使用率达89%、网上缴费也达30%,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内容。从传统单纯的受理案件到为企业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风险提示、优先排庭、诉前快调、小额速裁、判后答疑,将财产保全、评估鉴定、网络查控也前移至立案阶段涉企快捷服务事项中。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区综治、司法、工商联联合搭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等多个平台,积极推进涉企多元解纷机制建设。2019年委派调解商事纠纷案件456件,调解成功274件,调解成功率60.08%。持续深化推行“分调裁审”改革。组建“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模式的速裁团队,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成功构建集诉前分流、线上线下调解、立案审理为一体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强化司法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多元高效的解纷途径,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打造全方位、立体化智慧法院。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为目标,为涉诉企业提供全天候、综合性、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全力推行“微法院”小程序。方便企业在诉讼时随时随地进行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等诉讼活动;实现在线申请、受理、审查、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多元解纷。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涉企类案智能查询推送,推进同案同判;推动文书智能纠错,助力审判质效均衡提升;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营商舆论环境

持续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法治宣传,坚持以案释法,引导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公平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到企业中送法律、送服务,员额法官定期到辖区企业座谈交流,就当前经营中所面临的需解决的重要相关法律问题和治理问题进行交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企业到法院旁听庭审;注重积累和总结司法服务企业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企业与法院双向良性互动,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老城区法院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理念,打造法治这一核心和关键,持续推进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不仅保障实现公平正义,同时也实现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质量,成就了当事人眼中“最放心的营商环境”,塑造了诚实信用、有序竞争的市场主体,厚植了生机蓬勃、公平正义的法治土壤,为区域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文章关键字: 企业 环境 营商 司法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