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湟中检察监督立案出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4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关注、积极跟踪、认真分析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于2020年2月10日对湟中县某医院售假线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0年1月27日,湟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湟中县某医院进行检查。经查,该医院在未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以每只0.7元的价格从安徽某公司购进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医用)20000只,以每只2元的价格销售了9189只,销售额为18378元。该批口罩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

该线索经湟中县检察院主动了解并上报后,省、市人民检察院予以高度关注,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业务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指导,湟中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审阅了行政案件材料,对涉案事实和行政证据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向检察长汇报了分析研判意见,经检察长决定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立即要求湟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线索移交湟中县公安局。在该局移送线索后,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启动刑事立案程序。2020年2月17日,湟中县公安局对以该单位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侦查。

下一步,湟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派员持续跟进并提前介入,强化证据收集、固定,追踪违法商品来源,确保案件办理与疫情期间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文章关键字: 湟中县 西宁市 疫情 网讯 冠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