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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江西省吉水县男子因妨害公务被判处八个月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3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黄颖 王轶捷 2月24日上午,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据悉,该案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江西法院宣判的首例参与赌博拒捕案件。
与以往不同,这次庭审是通过视频系统,进行的一次“无接触”远程庭审。审判员、书记员面前的显示屏幕上,分屏显示着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的画面。屏幕中,被告人林某身后则站着看守民警,他在被羁押场所,通过视频系统接受审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5日17时许,被告人林某与十余人聚集在一起以“炸金花”的方式赌博,被当地群众举报。派出所民警边某、熊某等警务人员接报后出警执法,并通知该村党支部书记胡某协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出示警官证,明示查处赌博,林某拒不配合,责骂胡某,并捡起石块扬言要砸死胡某,民警边某即上前制止,林某不听警告,甚至采用言语威胁,举起石块要砸边某。后在民警的协助下,林某被制服。在抓捕过程中,林某不断反抗,造成边某等三名警务人员轻微伤。
2月18日,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林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吉水法院立案受理后,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因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于2月24日上午开庭审理并予以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配合工作,参与聚众赌博,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偶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吉水法院改变工作模式,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远程开庭、远程调解等一系列“零接触”工作方式,针对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