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山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3

本报济南2月25日电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黄莹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269人;受理审查逮捕27件31人,批准逮捕20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15人,起诉10件10人;一审判决9件9人。

据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振忠介绍,疫情发生后,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13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情节,准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总体上体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目前,不批准逮捕4件5人,建议改变定性3件3人。

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许勍介绍说,通过办案情况来看,涉疫情刑事案件的主要有案件类型复杂、作案手段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等特点。截至目前,涉疫情刑事案件中,诈骗罪占比44.7%,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占比11.1%,妨害公务罪占比10.6%,寻衅滋事罪占比7%,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占比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占比5%,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占比3.5%。

许勍表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手段主要为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拒不配合防疫调查,或拒不进行自我隔离。妨害公务案件的手段主要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重点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疫、涉疫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以检察官告知函、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治理措施。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已立案57件,发出诉前公告20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官告知函5件、检察建议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文章关键字: 记者 疫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日电 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