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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湖北省检察院发布首批十个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3
法制网讯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刘怡廷 2月25日,湖北省检察院对外发布首批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十个。据悉,该批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等六类犯罪。
据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防控工作的主战场,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委部署要求和张军检察长重要批示精神,依法及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截至2月24日,湖北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96件109人,其中批准逮捕34件40人,起诉20件22人,法院已判决12件15人。
记者注意到,湖北省检察院发布的首批十个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均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其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分别是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竹山县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黄石市何某某妨害公务案;暴力伤医犯罪一件,即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制假售假犯罪一件,即仙桃市李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哄抬物价犯罪一件,即荆门市某大药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经营案;诈骗犯罪两件,分别是长阳县邹某某诈骗案、钟祥王某某诈骗案;其他涉疫情严重暴力犯罪两件,分别是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抢劫案,荆州市沙市区王某故意伤害案。
湖北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利于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该批案例发布有利于指导下级检察机关正确处理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下一步,湖北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在办案工作中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意见的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