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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疫情当前线上执行 360万执行款“不迟到”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3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病毒交叉传染,同时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执行工作新方式,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近期,东昌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本案申请执行人系田某某,被执行人系通化市某石油公司,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2日立案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执行法官陈鹏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执行听证会。双方就判决内容未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陈鹏利用线上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账户。

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陈鹏第一时间将网络查控的被执行人账户冻结,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冻结期满后,将360多万元的执行款扣划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账户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在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及一案一账户等线上执行方式,为双方当事人零接触的解决纠纷,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极大程度的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生命健康。

线上执行、线下战“疫”。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临危受命,先后对老站街道、民主街道社区进行消杀排查工作,对进出城的关键卡点进行24小时值守,执行法官陈鹏接到防疫任务,义不容辞投入到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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