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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用“铁拳头”化解企业破产风险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2

2019年12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3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山东法院共审查破产案件1828件,受理1510件,审结737件,依法妥善化解大量企业不良资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妥善安置职工10多万人。

“从近3年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来看,案件数量增势明显、案件地区分布不均、申请主体以债务人为主、破产企业体量较大、破产企业产业集中度高、破产救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等成为主要特点。”山东高院副院长张开兴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破产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力度,在促进大型民营企业重整成功、破产案件规范审理、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张开兴介绍,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及破产业务交流互动,制定出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依法审理涉“僵尸企业”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统一规范破产审判工作,积极构建破产案件处理综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化解风险的“铁拳头”。

创新“瘦身式和解”

解决企业债务困境

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食品公司)于1998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冰冻饮品、糕点、食品加工技术开发服务等,系山东省冷食行业龙头企业。济南群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实业公司)系群康食品公司投资的关联企业。两家公司因互保联保致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年底被迫停产,企业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面临拍卖抵偿担保之债的困境。进入破产程序前,两家企业有债权人840多户,债权总额8.7亿元,其中企业向职工、家属及民间个人借款高达5亿余元,各利益相关方矛盾极为尖锐。

2016年9月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两家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两家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案件审理过程中,济南中院发现两家公司在股权、公司高管、资产设备、资金往来、企业用工、抵押担保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到会债权人对两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均未提出异议。故济南中院开始研究对两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但破产清算势必造成企业主体消亡、债权人清偿率低等一系列问题,社会效果不佳;而重整意向投资人多着眼于收购并转手企业固定资产以获利,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品牌和营销渠道兴趣不大,也导致破产重整举步维艰。

面对重重困难,济南中院通过深入研究,认为债务人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大量实物资产,具备一定清偿能力,且营销渠道遍布全国,无形资产价值巨大,具备和解可能性。因此济南中院于2017年9月28日裁定对两家公司实行合并和解,并指导管理人确定“瘦身式和解”路径,通过剥离处置非主营资产,解决债务困境,并保留企业核心业务和价值,为企业东山再起积蓄了力量。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精心拟定和解方案,依照该方案,债权人能够获得比破产清算高35%的清偿率。

2017年9月29日,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济南中院根据债务人申请裁定债务人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合并和解协议草案获得高票通过。2017年10月17日,济南中院裁定认可两公司合并和解协议,终止合并和解程序。合并和解成功实现了840多户债权人权益最大化,保障了职工利益,挽救了企业。

“本案能够和解成功,关键在于济南中院敢于大胆尝试,根据企业实际资产、债务、职工安置等状况进行评估,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准确确定‘瘦身式和解’路径,根据不同主体诉求,灵活制定方案,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提高资产抵债价值,拉升债权清偿比例,增加和解成功率,最大程度满足了不同破产案件的个性化要求,真正实现了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多方共赢,更好地延续了企业文化,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山东高院民二庭庭长欧阳明程说。

欧阳明程称,本案是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有益尝试,更是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思维挽救有价值企业的有益探索,既顺应了现代市场要求,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一次性解决了企业困境,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要求,做好“生病企业”的医院,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果断熔断“担保圈”

数十家公司获新生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集团)始建于1988年,共有关联企业118家,公司业务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化工、纺织、新能源、汽车配件、金融服务等领域,现有员工近6000人。其中,大海集团和山东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大海集团资产体量大,资产结构复杂,产业布局分散,传统产业居多。债权人涉及70多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公司债、中期票据、企业拆借、经营债权及职工债权,债权人数众多,债权结构复杂。大海集团属于东营担保圈的核心企业,担保结构复杂,连锁反应大,辐射面广。大海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不仅关乎大海集团一家生死,更关系到东营整体区域金融稳定、经济秩序乃至社会稳定。

根据债务人的申请,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了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19年1月23日,东营中院组织召开了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和《债委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等。

2019年1月16日,东营中院依法裁定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2019年2月2日,东营中院根据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管理人申请,依法裁定山东恒远融资租赁公司等29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结合债权申报、债权人意见和管理人提交的证据等进行充分论证。

2019年7月24日,东营中院裁定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大海集团系列案件涉及关联企业118家,其中进入重整程序的57家,债权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重大。

东营中院通过提前确定关联企业范围及合并事项、提前启动招募投资人事宜、尽可能缩短程序期限等措施,依法高效推进案件审理进程,通过积极招募产业投资人和债转股等方式,让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重获新生。

2019年11月25日,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大海集团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12月4日,东营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重整成功,有力地维护了东营当地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一大典型意义就在于以创新方式斩断‘担保圈’。”欧阳明程说。

欧阳明程进一步解释称,东营“担保圈”机构复杂,具有多层级、多焦点、网状性分散的特点,而大海集团处于东营“担保圈”的核心。在大海集团系列重整案件中,结合法律规定和银行内部操作规则,通过与债权人谈判博弈,在甄别“担保圈”企业的优劣基础上测算熔断对价,创新性地达成了通过打包转让、债转股、优质担保人部分代偿等方式熔断“担保圈”,豁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范围的“担保圈”熔断,维护了东营区域金融整体生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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