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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天津市:政法机关助力民营企业渡难关抗疫情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25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近段时间,浙江海盐企业主邱某坐立不安。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他两家集成吊顶配件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要么还在外地老家,要么回来了还在隔离期。而他自己,因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可能身陷囹圄。

“要是我被判实刑,我的企业就真的完蛋了,100多名员工也没饭吃了。”邱某急的团团转。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沈荡检察室主任朱立宏和本案承办检察官到邱某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后,于2月19日决定向法院出具检察量刑建议书:建议对邱某适用缓刑。

“考虑到现在是特殊时期,疫情本身对他企业就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如果再判实刑,企业非常有可能垮掉。邱某认罪认罚,建议适用缓刑,于法有据,也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意见精神和当前形势。”朱立宏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这只是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渡难关的一个缩影。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通过采取驻企指导员、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相关纠纷、善意执行等一系列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提供司法支持

对危困企业诉讼费用缓减免;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促使银企达成展期续贷或分期还款协议;对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可予以信用修复,紧急许可其恢复生产……

2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为全国首个战“疫”期间护航企业发展的司法意见。

湖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文霞说,可以预料,疫情对餐饮、旅游、物流等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链造成影响甚至冲击,企业复工复产初期也可能出现租赁合同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等诉讼,为避免因纠纷导致企业陷入困境,湖州中院出台了上述意见。

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首当其冲。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9日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涵盖从严打击、审慎处理、加强保护等10项措施,提出“生产防护服、口罩等重点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生活物资的企业出现与防疫无关的犯罪时,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一律从宽”等明确要求。

“民营经济是丽水经济的‘顶梁柱’。疫情对民营经济影响较大,丽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护。”丽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余萍说,从2月10日起丽水部分工业企业陆续开复工,丽水检察院梳理出复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点,供其防范风险。

以浙江为起点,连日来,广东、江苏、河南、吉林、辽宁等地法院、检察院纷纷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保障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司法支持。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意见》,并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中小微企业涉疫情纠纷审判团队,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提升”。

濮阳中院民三庭负责人王鑫蕊介绍说,意见出台前,濮阳中院就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易产生纠纷的领域和案件类型,进行司法研判,评估法律风险,通过制定意见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难题。

据统计,2月1日至2月18日,濮阳两级法院审结涉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案件 77 件,调解53件,涉及保险、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等多个行业。

线上化解纠纷

疫情当前,除了紧缺的医疗物资外,涉及民生的生活用品也成了紧俏品。怡家乐公司在江苏苏州开设便利店80多家,疫情期间仍营业,坚持为医务人员、城市环卫人员等提供着便利。

但由于怡家乐公司正处于法定代表人交接状态,导致资金断裂无法及时支付货款,被诉至姑苏区人民法院的案件达10多件。

“一旦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会对怡家乐带来更大的经营危机甚至导致破产、店铺关门。”本案承办法官、姑苏法院民二庭法官蒲莉说。为此,她积极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延长付款期限,并于2月14日进行了司法确认。

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司法机关化解纠纷“不打烊”,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平台优势,加大受困中小微企业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解纠纷、保民生、促营商,助力企业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现金流至关重要。湖州某电器公司被纳入湖州南太湖新区具备首批复工资格的“白名单”,而远在福建厦门一家电设备公司拖欠其48万元合同款迟迟不还,影响复工怎么办?

湖州法院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与被告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劝导其诚信履约。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被告在2月5日将48万元欠款归还。资金回笼,该电器公司顺利复工。

线上审理、调解涉民企纠纷,濮阳中院院长徐哲亲自上阵,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全市法官办案积极性,切实做到疫情困难时期司法服务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2月14日,徐哲担任审判长对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组织在线听证。因该案申请人为某装修设计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未知,还款压力巨大。

仔细阅卷,安排线上视频听证。徐哲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希望其打开心结,帮助装修设计公司渡过难关。通过辩法析理,双方当庭在线达成调解。

“我院开通绿色服务通道,防疫期间,涉企纠纷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先行调解,无需交纳诉讼费,无诉讼程序限制。”王鑫蕊告诉记者。

入驻企业服务

“朱立宏”!2月18日下午4时50分,朱立宏在一张“海盐县红丰紧固件厂复工申请表”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意味着,红丰紧固件厂已经符合复工条件,待企业所在街道的主要领导签字,2月19日一早便能复工。

这是朱立宏签字的第239家企业。

2月5日起,朱立宏与海盐检察院另外7名同事有了个新“身份”——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驻企指导员。从检查厂区消毒、临时隔离点设置,到讲解疫情防控法律政策、以案释法,朱立宏像办案一样,加班加点,一丝不苟。

“责任特别重大。”朱立宏对记者说,他所在专班负责的武原街道辖区有企业近400家,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他是专班负责人、临时党支部书记,既要让这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也必须全力确保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浙江嘉兴、江苏南京、山东青岛、湖南株洲、贵州黔南等地司法机关纷纷派出骨干,作为“驻企指导员”奔赴一线,指导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自2月4日起,江苏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抽调40名干警作为“助企员”,对接高淳经济开发区83家民营企业,按照“一人一企,一包到底”的原则,做好复工复产协调及法律服务工作。

高淳法院副院长傅明告诉记者,企业复工前,“助企员”每日巡查摸排挂钩企业在复工、用工、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法律问题。复工后,除每日巡查摸排外,还要与企业相关负责人保持联系,向其了解企业复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正为复工复产而犯愁的时候,你们就送来了法治保障,真是太及时了。”山东胶州一民营企业主收到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后,激动地说。胶州全市有2865家企业收到了这个意见。

北京东城法院发布《企业应对疫情法律指南》白皮书;辽宁沈阳法院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热线;江苏镇江法院加强与企业及工商联、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沟通,掌握企业涉法诉求……司法机关多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文章关键字: 企业 疫情 纠纷 司法 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