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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依法行政,才能考出好成绩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23
春节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也给各地政府的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不久前,东北某地为加强对疫情的防控,迅速启动一级响应,公告不仅要求关停部分公共服务及娱乐场所,还特别提出,“饭店等餐饮行业全部关停,禁止一切形式的外卖”。
对这种“一刀切”式的管理方式很多网友表示不理解,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家出不了门,正是需要外卖解决吃饭问题的时候,明明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社会服务,为什么一定要禁止呢?事实也确实如此,这些日子外卖小哥们为那些出不了门的人解决了不少麻烦。
最近,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武汉交通封闭以后,一名女子滞留外地不能返回,只留下父母在家中,得知家里食品已绝,担心父母外出购物受感染,紧急致电外卖平台,哭求客服帮忙协调给家中老人送外卖,客服及时联系相关门店,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几天的新闻报道还捧红了一名武汉的外卖员——老计。从媒体上,人们看到老计在武汉封城以后,坚持为医院的医生送餐,给主人回不来的猫换猫砂,帮被隔离的客人买菜,一天忙得闲不下来。
可见,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餐饮服务,需要外卖员,疫情期间尤其如此。一些地方政府“一刀切”式地一律禁止外卖,虽然控制疫情蔓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政府的公共政策也要考虑到现实需要,要把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那么,政府的“一级响应”具体行政措施有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规范呢?应该说,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领域,并没有“一级响应”的专项规定。但是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政府疫情控制措施包括,“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从这个角度看,禁止餐饮和外卖应该属于“停工、停业”的范围。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防疫立法要求“停工、停业”的本意,是为了防止像大型集会这样人员聚集性的活动,而不是人员之间个别性的接触活动,像外卖这样一对一式的服务,正是减少人员聚集的一种有效服务方式。
在立法不可能面面俱到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政府需要考虑适当、合理原则。一方面,人民群众对餐饮和外卖有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外卖服务造成交叉感染的可能性低,“一刀切”式地关停餐饮服务,禁止外卖,缺乏合理性,也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也就是说,做好疫情防控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之间并不矛盾,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样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必须在防控疫情与发展经济之间实现平衡,积极鼓励生产,对没必要关停的企业和社会生产不关不停,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经济潜力。
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从某种程度上讲,考的也是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少一些“一刀切”式的管理手段,多一些依法依规、适当、合理的规定,会让各级政府部门考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