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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食“野味”陋习让动物保护面临严峻考验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18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建斌

“基本支持2019-nCoV来源于蝙蝠。”

2月2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科研攻关专家组组长钟南山向外界透露,对2019-nCoV的基因组的分析研究表明,与蝙蝠来源CoV有96%的相似性,但是否存在中间宿主目前还需要研究。

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宣布,发现穿山甲为新型冠状病毒潜在中间宿主。

从华南海鲜市场,到蝙蝠,再到穿山甲,种种证据指向逐步明晰:此次疫情或由不少人钟爱的吃“野味”引发。如同17年前的非典疫情,野生动物保护问题再次被推到镁光灯下,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而在此之前的2月3日,围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已在全国紧急部署,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林草等部门纷纷行动,明确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野生动物交易。

当然,值得反思的是,野生动物在源头保护上是不是出了问题?

受访的业内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近些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成就令人瞩目,在加强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上成效显著,很多野生动物种群在逐渐恢复。不过,不少民众吃“野味”的陋习,让野生动物保护面临严峻考验。疫情当前,既要反思如何从源头补齐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短板,也要站在全局高度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如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政府有关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在立法上,我国1950年就已出台稀有生物保护办法,这是新中国首部相关规定。

此后,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条例等陆续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与此同时,国家林草局围绕职责,对濒危物种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等多项工作循序展开。

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冯利民告诉记者,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政府在加强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明显。目前,已有98种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308种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还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以及昆虫120属等都纳入保护范围。

国家林草局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作出的努力,让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教授张伟印象深刻,“为有效保护濒危物种野外资源,国家林草局不仅大力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体系,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有利于野生动物资源人工繁育、禁止或限制野外资源利用的监管措施,全力推动‘由利用野外资源向利用人工繁育资源’的战略转变”。

在张伟看来,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方面,由原国家林业局牵头组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动机制十分奏效,对乱捕滥猎滥食各个环节展开多次围剿,成果不言而喻,机构改革后的国家林草局,同样担当起这项机制的主导和综合协调作用。

基层队伍不足掣肘严格监管

成就令人瞩目,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专家提醒,因栖息地缩减、割裂、质量下降、人为活动干扰等原因,很多野生动物种群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不少濒危物种的栖息地、鸟类集群活动区域及迁飞通道面临着土地开发、农业开垦、环境污染等威胁。

而最受诟病的莫过于不少人吃“野味”极尽疯狂的陋习,促使不少野生动物被人为非法捕杀,频频被端上餐桌。

冯利民告诉记者,滋补的错误认知,以及猎奇心理的作祟,让吃“野味”成为一种陋习,而这却是推动不少人偷盗猎杀、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最大动力之一。

张伟认为,只有民众普遍意识到滥食野生动物弊大于利,甚至要负法律责任,这一陋习才可能会被革除。

张伟建议,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既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宣传,同时要注重公共健康安全意识宣传等;另一方面还要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提供支撑。

由于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产品类型多样,野生动物的鉴别本身难度很大,因此,实践中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现实情况却是,发挥重要的监管处在基层,但县级以下部门严重缺乏相应队伍和人员力量。”张伟告诉记者,总体来看,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严重不足,想实现严格监管并非易事,这也为滥捕野生动物留出了空当。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加速推进,相关配套亟待明确。”陕西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正处级警长王毅坦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前,作为下属部门,除了承担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的刑事执法职能之外,森林公安机关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文件授权,实际上承担了绝大部分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工作。

王毅说,依照改革方案,森林公安转隶公安部。目前,在国家层面,森林公安已经转隶完成,不过很多地方还在整体推进中。此前的授权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这就导致有的地方森林公安在行政执法时出现空当和缺位的问题。转隶后森林公安还能否获得授权继续办理行政案件还有待观察。“去年12月28日通过的新修订的森林法第82条第一款倒是留了一个‘口子’,但还需要国家尽快予以明确。”

另外值得的一提的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在涉及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监管上,存在职责交叉和协调障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合力。王毅认为,对食用、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目前的检疫措施也不够到位,需大力强化前置的检疫环节,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预报以及预防的力度。

不应禁止野生动物繁育利用

1月25日,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除疫病研究、疫情防控等维护公共安全需要之外的一切野生动物猎捕活动;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排查,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

随后,国家林草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下发紧急通知,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此次疫情发生后,舆论将矛头对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利用背后的种种乱象:如在人工繁育许可上,有的地方只要申请就给发证;狩猎许可缺少监管等等,并借此呼吁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

对此,专家并不认同。张伟说,能否有效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野外资源,一方面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保护能力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监管能力遏制市场需求对野外资源的破坏。

“对于野生动物保护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单靠禁绝或减少市场需求的被动应对并不妥当。”张伟认为,要站在全局与整体的高度来妥善处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关系。

张伟坦言,更为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大力推动人工繁育的策略发展野生动物资源,满足市场需求,替代对野外资源的利用。

当然,野生动物繁育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张伟认为,必须正视人工繁育背后存在的有关问题,除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外,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予以完善。

张伟告诉记者,在疫情面前,既要反思如何从源头补齐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短板,更要站在全局高度平衡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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