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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市面上黑救护车屡禁不止救护车业务不能偏离法治轨道
来源 :法制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18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晓 实习生 杨欢
近日,湖南新田县对外发布一起通过虚造救护车行车记录领取绩效奖金和司机出车补助的案例。尽管案件涉案金额只有两万多元,但是涉案人数竟达65人,虚造行车记录时间从2012年到2018年,横跨6年之久。
救护车事关人们的生命安全。近年来,救护车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关注。
救护车管理较复杂
医务人员有苦难言
胡建明(化名)是某一线城市一家医院的急诊科医生。对于救护车外包问题,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有点像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每个城市发展程度不一样,所以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救护车体系。我们这里的救护车由120通知出车,但归医院管理,由医院自负盈亏。”
胡建明说:“我所属医院的救护车一直由医院急诊科负责经营管理,之前也曾听说过有一些医院将救护车业务外包出去,但这种情况很少见,一般都是小医院或者私立医院,可能是出于成本考虑,因为救护车的运营成本确实比较高。”
对于救护车院前急救的收费标准,胡建明说:“我们的收费标准是,单纯出一次车的收费是158元,包括从救护车将患者从病发地送至医院的路程费、医生和护士的出诊费、担架费以及院前抢救的费用,如果需要另外用药的话,则额外收费,但一般会控制在300元以内。”
“不同医院之间,救护车的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但基本上都是公开透明的。根据有关规定,救护车在进行院前急救时,应秉承公益性原则。”胡建明说,“在我们医院的救护车收费明细中,5公里左右的路程费是58元,这其实真的不高。因为我们出一次车,相当于两趟耗油,而且考虑到救护车上的设备,耗油量比出租车高不少。此外,救护车出一次车的费用不只是油费,还包括司机费、出诊费、担架费等各种人力费用。”
胡建明认为,医院救护车在自负盈亏的情况下,出一趟车收费差不多就是成本价,如果遇到救护车到了现场之后,却被告知无需再来的情况,医院亏损就比较多了。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非紧急情况下呼叫救护车,等于是以减少其他患者的救护机会为成本,对于医院来说,亏损也很多。”胡建明说,“作为一个医生,希望患者能更谨慎、理智些。浪费公共资源事小,耽误其他真的需要急救但却无车可用的患者,后果就非常严重了。”
刘红霞(化名)曾是某县城救护车医务人员,当地救护车资源较少,但服务范围却囊括了包括各个偏远乡镇在内的整个县城。
“我们那时候工资比较低,基本上算是医院各个科室里最低水平,但却经常要外出,每次出车都很疲惫。有时候救护车在路上,即使拉了警笛,也会遇上没人让道的情况。司机在路上如果开快了,就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被人投诉;如果开慢了,就容易被某些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责骂、殴打,我以前被打过好几次。”刘红霞说。
刘红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地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生的流动率比较高,有些医院的院前急救医生在其岗位上待了几个月后,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调到其他科室。
“因为福利待遇差,而且每天频繁出车又很劳累,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被人责备、误解的情况,所以很多年轻的见习急救医生根本不愿意在急救科待下去。现在一些做院前急救工作的医生,大多没有丰富的急救经验。”刘红霞说。
正规救护车不够用
黑救护车抢占市场
近年来,黑救护车也是备受公众关注的一个问题。
李丽芳是两个孩子的母亲,2019年3月,她丈夫因突发心肌梗塞被送到了当地县城某医院,经医院抢救后病情没有得到好转,又转诊至一百多公里外的市中心医院。
李丽珍的丈夫在市中心医院ICU病房住了近一周后,主治医师劝李丽芳还是将患者带回老家的医院诊治,因为患者已经没有希望康复了。
丈夫的病情对于李丽芳来说是一个巨大打击,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市中心医院无法提供救护车。
“我丈夫当时正处于昏迷状态,如果离开氧气袋可能活不过两个时辰。但无论怎么央求,医院都以‘救护车资源紧张,没有多余车辆送患者回老家’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李丽芳说。
无奈之下,李丽芳只好将目光转向了张贴在医院走廊墙壁上的,那些红白相间的小卡片。
“那些写着‘专业急救车24小时承担转院服务’等字样的小卡片,在医院里随处可见,走廊上、电梯里、卫生间都能看到。”李丽芳说,即便医院每天都有人打扫,但第二天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小卡片出现,小卡片上的内容大同小异,均备注配有氧气袋、呼吸机等仪器设备、可配护士、24小时随叫随到等信息。
李丽芳按照不同小卡片上的联系方式打了十几个电话后,最终确定了一家要价2000元的救护车,其中还不包含一名护士陪同以及一袋氧气各200元的费用。
李丽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小卡片联系到的救护车车主说话都比较难听,有的车主甚至不耐烦地对她说,“要拉就拉,不拉别在这磨叽”。
为了将丈夫安全地送回老家医院,李丽芳还是支付了这笔较高的救护车费用。
“他们进ICU抬我丈夫时,主治医生问来的那个护士是哪个医院的,护士回答说她是某某正规医院的,但主治医师说感觉不像,因为那位护士连氧气袋都不会用。”李丽芳说。
《法制日报》记者在网上搜索“救护车”,发现会有一些关于救护车长途转运的广告,其网址链接中包含120或者999字眼,但却并非120或999的官方网站。在一些网络平台也有包含相同内容的帖子。
北京一家三甲医院急诊科医师郭奎(化名)认为,黑救护车出现并且存在很长时间,说明患者通过正规方式呼叫救护车不能完全满足相关需求。救护车行业不管怎么发展,最根本还是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最终目的是能更好为患者服务,避免出现乱收费、服务不专业等现象。
“我觉得患者在患病期间需要转运时,在交通工具选择上,尽量要选择具有一定急救能力和正规急救设备的救护车,减低转运风险。”郭奎说。
避免救护车成负担
强化监管完善立法
针对救护车外包问题,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邓勇认为,救护车带有公益性,既要求医院配备相应的救护人员和设备,又要求收费不能太高,这对有些医院来说,可能会感觉是一个负担,所以这些医院倾向于把救护车业务外包出去。
“对于救护车承包方,其获利的方式无非三种,一是在保持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提高经营效率;二是降低服务质量或提高收费标准;三是像涉案医院那样采用欺诈行为。第一种情况是有利于社会的,但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却可能对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医院的声誉、财务经营等造成损害。”邓勇说。
对于黑救护车屡禁不止的原因,北京市律师协会汽车与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律师认为,主要还是因为有一定的市场。由于正规救护车数量有限,而且使用过程中还可能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约束,所以黑救护车就有了滋生土壤。在利益驱使下,有人借经营黑救护车牟利,甚至对私家车进行违法改装,冒充救护车使用。
“正是由于救护车行业自身存在某些问题,再加上有些地方监管没有跟上,于是一些医疗单位将救护车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私人使用,而这些承包者为了牟利,肆意揽活赚钱。”黄海波说,与救护车有关的相关立法也有待完善,应该对违法违规使用急救车的行为加以规制,更有利于监管执法。
邓勇建议,首先,需要加大对救护车业务的补助力度,避免救护车业务成为某些医院的负担。其次,可以改善对医院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考核而非经济效益考核,让救护车业务成为医院社会效益考核的指标之一。再次,加强对救护车业务的监管,不论是医院还是其他机构,只要运营救护车业务,都应当接受同样严格的监管。
“现在有些医院对医生的考核过于强调经济效益,而轻视社会效益。有些时候,急救处理对于挽救病人生命非常重要。这些医院应当改革对医生考核方式,加大对社会效益的考核。在医院下属科室之间建立起一个社会效益绩效资金池,从一些收益较好的科室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补贴那些经济效益虽然较差,但社会效益良好的科室。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激励有丰富急救经验的医生到院前急救科室去工作。”邓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