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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法制网评:别让无配套消弭无纸化善意

来源 :中国普法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12

无纸化不能无配套,搞单兵突进。税务、铁路、民航等部门在推广无纸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

山东烟台的王先生经营着一家电子器材公司,每年公司报销需要使用的电子发票少则三四千张,多的时候近万张。到报销的时候,还要把这些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去报账。王先生说,打印一般都是用A4纸,纸张比普通发票还要大,除了不利于企业降成本,对纸张也是一种浪费(1月14日《半月谈》)。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至今已有4个年头。使用电子发票的初衷是,减少企业成本,易于消费者保存,便于税务部门管理,实现一举多赢。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单位仍要求打印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使电子发票的意义大打折扣。还有的商家借口无纸化,将打印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增加消费者负担。

同样遭遇尴尬的还有火车票。最近,铁路部门大力推广火车票“无纸化”,直接刷身份证进站。方便是方便,但对于需要报销的乘客来说,在买票时只能拿到一张“购票信息单”,还要再凭身份证到车站指定窗口或自动售票机换取报销凭证。网友纷纷吐槽,原来一张票就可以,到了电子客票时代,反而变成了两张票据,增加了资源的消耗,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近年来,“无纸化”办公成为一种趋势和潮流。但是,当“无纸化”遭遇报销,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不完善的弊病就暴露出来。早在2016年初,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地位,只要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电子发票的开票方或受票方,都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对发票进行归档保存。也就是说,像电子发票、电子客票这些,完全可以不必打印出来,而是可以直接报销。只是,大多数单位的财务体系还停留在“纸质时代”,没有实现电子化,使得一切努力不得不从“无纸化”的起点,最终回到“有纸化”的原点。期间,消耗的纸张、人力以及其它成本,甚至还要高于原来。

说到底,“无纸化”不能“无配套”,搞单兵突进。税务、铁路、民航等部门在推广“无纸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在大数据时代,有关部门可以牵头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供单位和公众查询、下载电子票据,便于审核、报销、入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实现全程“无纸化”,而且有力堵塞了电子发票重复打印、重复报销漏洞。为此,有关方面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广大企业建立电子财务系统,积极配合“无纸化”。

此外,在无纸化办公方面,政府部门也要做好表率。现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许多工作都是直接在电脑上完成。不过,到了年终岁尾,一些上级部门依然注重检查纸质资料,基层单位不得不再将相关内容逐一打印出来,装订成厚厚的一摞。不仅增加了基层的迎检负担,而且有悖于节约成本的初衷,造成资源的浪费。既要无纸化办公,还要无纸化考核。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方式也要与时俱进,能用电子版就用电子版,利用电子签名“签字背书”,确保无纸化办公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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