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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河南首富涉黑案调查:抢金矿致11人死亡

来源 :中新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03

2019年12月3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专项斗争的情况,提出将以灵宝市为重点,在全市部署开展矿山资源领域、民爆物品监管专项整治。

此前,三门峡市公安局刚刚在灵宝打掉了一个以马长江、阳满增为首的涉黑团伙,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70余名。该团伙暴力抢矿、囤积炸药,暴露出当地金矿资源的争夺乱象。

长期从事金矿开采的马长江,在三门峡市有“灵宝首富”之称,身家近二十亿元。据悉,这起由河南省委政法委督办、被坊间称为“河南一号涉黑案”的案件,已经移送洛阳检方审查起诉。

身家近二十亿元

距离灵宝市城区15分钟车程的岳渡村,有一栋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的三层别墅。别墅内置电梯,装修奢华;西临竹林,环境清幽。别墅的主人便是岳渡村前党支部书记马长江。

据村民介绍,今年58岁的马长江,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担任村主任,2006年起任村支书,身家近二十亿元,“是村里最早富起来的那帮人”。

1975年,灵宝县朱阳人民公社(现灵宝市朱阳镇)获批成立金矿,当地的黄金产业自此起步。到1980年底,全县产金单位达73个,从事黄金生产人员2560人,全年共生产黄金11090两,首次跨入全国年产万两黄金县行列。

一位村民回忆,“那时候深部开采远没有开始,金脉常常露出地表,随便找几个工人、凑台机器就能打出高品位的矿石来。”

在此背景下,马长江追随同村的一名矿主,成为早期的淘金者。具备一定的经验和资金后,他开始独自承包坑口,并逐渐形成自己的“帮派”势力。

马长江涉黑案相关起诉书提到,马长江被称为“大老板”,是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阳满增、孟云锋、贾开创作为合伙人长期跟随并听命于他。他们“通过发放入股红利和报酬、提供经济帮助等方式豢养组织成员”,并且“为违法犯罪提供经费、为顶罪人员提供奖励”。

灵宝市一位采矿人马修(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矿山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暴力抢矿,“私人没有采矿权,需要向大矿(国营企业)承包坑口,并按月上交管理费和开矿分成”。承包坑口后,矿主沿着固定的脉线开矿,往往会和从脉线另一端开矿的同行在途中相遇,为争夺矿石产生冲突。

面对冲突,矿主需要组建护矿队。据马修介绍,抢矿常用的工具是洋镐把和自制的炸药包,“早些年山上的炸药包扔来扔去,目的就是把对方吓跑”。

前述起诉书显示,马长江涉黑团伙多次参与抢矿。其中,被记录在案最早的一起,发生在二十年前。1999年,马长江等人纠集30人,手持洋镐把、砍刀,抢夺焦沟一坑100余吨金矿石,并将焦沟一坑巷道炸塌、封堵,后通过义寺山金矿5坑巷道,将焦沟一坑的采场占为己有,并长期开采。

除了抢矿,马长江团伙还被指控抢劫爆炸物罪。2002年4月,马长江一方纠集50余人,从黑马峪3坑进入老鸦岔0坑,通过扔炸药包、殴打等方式,抢夺对方的炸药和采矿设备。

事发后,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先后两次对马长江等人提请逮捕,但最终不了了之。

2001年3月7日,灵宝市义寺山金矿5坑发生特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马长江正是该坑口的直接承包人。

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开的事故通报,矿难发生后,岳渡村副主任严居刚伙同义寺山金矿矿长王玉红,向三门峡市矿山救护队行贿6000元;救护队随后将6具尸体留在井下,并向在场领导瞒报了死亡人数。

通报提到,“经营方岳渡村及直接承包人马长江违法启用已封闭的坑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岳渡村及马长江无安全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矿工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事发后,灵宝市公安局对马长江等人立案侦查。然而,同样无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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