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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天津市:顾雪飞:"小信件"内有"大文章" 办信就是办案
来源 :正义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25
今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办信就是保稳定、办信就是促发展”理念,把办信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选动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院性”“全局性”工作,深入具体抓、持续强力推,取得初步成效。省委领导批示要求全省政法系统推广省检察院的做法。
积极实践,探索建立以“一三四”工作法为主体的常态长效办信机制
“小信件”办理联系的是民心民意,体现的是工作作风,“小信件”内有“大文章”,“小切口”可以“破大题”。群众来信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体现的是为民情怀,践行的是为民宗旨,这就是检察机关“守初心”。办好群众来信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体现的是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这就是检察机关“担使命”。通过办理群众来信能发现我们司法办案能力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以及“四大检察”存在的薄弱环节,这就是检察机关“找差距”。办理群众来信是对检察干警群众观点、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的考试和检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这就是检察机关“抓落实”。
基于这样的认识,河南省检察院开动脑筋、积极作为,探索建立了“一三四”工作法。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针对河南省的检情,明确“一把手”主体责任,要求各级院检察长把推进工作与转变作风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统筹起来,用作风建设这把“金钥匙”开启解决涉检信访难题之门。二是成立“三个中心”。即群众来信处理中心,网络信访处理中心,群众信访督办中心,对群众来信原则上当日信当日拆、当日审、当日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群众来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逐件按期答复,逐案跟踪督办。三是建立“四项制度”。即群众来信办理制度,集中审查分流制度,办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周报告、月通报、季点评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季度点评、对分管领导点名述职等形式,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和涉检信访问题依法就地解决。
把握规律,着力提升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把握好“破题”与“解题”的关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7日内程序性回复仅仅是“破题”,属于治标范畴;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后半篇文章”才是真正的“解题”或“答题”,属于“治本”范畴。“破题”体现的是检察机关的基本态度,7日内程序性回复是最低的要求。实现群众满意,最根本还是要在“解题”上下功夫,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把握好办信与办案的关系。从辩证角度来看,办信本质上也是办案。绝大部分信件反映的是办案问题,办好案件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核心,办好信件是为了更好地办案。从规范层面来看,办信的过程本身具有独立价值,把办信上升到办案的高度,既是一种司法理念的转变,又是内部管理的提升。从落实改革要求来看,班子成员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既是解决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量不足、办简单案件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新途径。
三是把握好控申检察部门统筹与其他业务部门主办的关系。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本身一般不产生信访案件,信访案件的根子大多在承办业务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既要把好第一道关口,提高信件分流回复质效,又要统筹协调,抓好跟踪督办。同时,还要强化反向审视工作,注意查找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质量效率以及工作、纪律和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业务部门要增强主体意识,立足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高质量办理和答复,同时也要认真反思改进工作。